按照《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渝委农办〔2021〕31号)要求,为强化扶贫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关于同意调整秀山县岑溪乡2023年两河口村人居环境整治等4个项目建设内容的批复》(秀委农办发〔2023〕189号)予以公示,具体情况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向以下单位提出监督举报意见。
主管部门(县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023-76662856
县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23-76899170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附件:《关于同意调整秀山县岑溪乡2023年两河口村人居环境整治等4个项目建设内容的批复》(秀委农办发〔2023〕189号)
中共秀山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
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12日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版权所有: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主办: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002410002 ICP备案:渝ICP备18015756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41025002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