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秀山县民政局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 ||||||||||
序号 | 补贴名称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补贴依据 | 补贴发放频次 | 补贴发放时间 | 申报指南 | 补贴发放 | 电话 | 主管部门 |
1 |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孤儿基本生活费 | 孤儿 | 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每人每月1825元,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1625元。 | 《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建立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制度的通知》(渝民发〔2010〕184号)、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保障 标准的通知(渝民发〔2024〕9号) |
每月一次 | 每月中下旬 | 申办指南 | 为保障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权利,依法不予公示 | 政策咨询:023-76860302 投诉举报:023-76860676 |
县民政局 |
2 |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每人每月1625元。 | 渝民发〔2019〕1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保障 标准的通知(渝民发〔2024〕9号) |
每月一次 | 每月中下旬 | 申办指南 | 为保障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权利,依法不予公示 | 政策咨询:023-76860302 投诉举报:023-76860676 |
县民政局 |
3 |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 | 特困人员 | 每人每月975元。 | 渝民发〔2019〕1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保障 标准的通知(渝民发〔2024〕9号) |
每月一次 | 每月中下旬 | 申办指南 | 补贴发放,秀山县政府网公示 | 政策咨询:023-76860302 投诉举报:023-76860676 |
县民政局 |
4 |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 | 特困人员 | 每人每月全护理500元、半护理300元、全自理100元 | 秀山民政发〔2021〕33号 关于转发民政部《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保障 标准的通知(渝民发〔2024〕9号) |
每月一次 | 每月中下旬 | 申办指南 | 补贴发放,秀山县政府网公示 | 政策咨询:023-76860302 投诉举报:023-76860676 |
县民政局 |
5 | 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 | 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或博士研究生。 | 每人每学年1万元 | 渝民〔2019〕71号 重庆市民政局转发民政部《“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 | 每月一次 | 每月中下旬 | 申办指南 | 为保障成年孤儿个人信息权利,依法不予公示 | 政策咨询:023-76860302 投诉举报:023-76860676 |
县民政局 |
6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福彩圆梦·助学成长 | 已被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年满 18 周岁,在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及以上学校就读的中专(中职)、大专(高职)、本科学生 | 每人每学年8000元 | 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福彩圆梦·助学成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民发〔2020〕35 号) |
每月一次 | 每月中下旬 | 申办指南 | 为保障成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个人信息权利,依法不予公示 | 政策咨询:023-76860302 投诉举报:023-76860676 |
县民政局 |
7 | 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 | 具有重庆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中年满60周岁且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具体包括:肢体、智力、精神、视力四类一、二级重度残疾失能老年人和因病瘫痪卧床不起6个月以上的重病失能老年人;具有重庆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中的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年人(不含前述失能老年人)。 | 每人每月200元 | 渝民发〔2015〕71号 关于印发《重庆市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实施办法》《重庆市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办法》《重庆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渝民〔2015〕173号 关于印发重庆市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发放工作指南的通知 |
每月一次 | 每月中下旬 | 申办指南 | 补贴发放,秀山县政府网公示 | 政策咨询:023-76860302 投诉举报:023-76860676 |
县民政局 |
8 | 高龄津贴 | 具有秀山县户籍,且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 80—89周岁(含80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10元 90—99周岁(含90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60元 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 |
渝民〔2024〕63号 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秀山民政发〔2024〕34号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秀山府办〔2013〕6号 关于对9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发放长寿补贴的通知 |
每月一次 | 每月中下旬 | 申办指南 | 补贴发放,秀山县政府网公示 | 政策咨询:023-76860302 投诉举报:023-76860676 |
县民政局 |
9 | 残疾人两项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重庆市户籍,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政策衔接条件的一级、二级残疾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重庆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中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政策衔接条件的残疾人。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级100元/月,二级90元/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90元/月 | 《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渝民发〔2021〕15号)、《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 重庆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实施办法〉〈重庆市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办法〉〈重庆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民发〔2015〕71号)、《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重庆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渝民发〔2024〕10号) | 每月一次 | 每月月末 | 申办指南 | 补贴发放,秀山县政府网公示 | 政策咨询:023-76860393 投诉举报:023-76860676 |
县民政局 |
10 |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 2024年9月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750年 元/人.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 610元/人.月,实行差额救助 | 渝府办发〔2022〕128号关于印发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修订)的通知渝民发〔2024〕9号2024年提高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 | 每月一次 | 按月发放 | 申办指南 | 补贴发放,秀山县政府网公示 | 政策咨询:023-76681906 投诉举报:023-76860676 |
县民政局 |
11 |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临时救助 | 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 重特大疾病救助:根据分类对象不同,按自负费用超过部分的20%—90%进行救助。重特大灾(伤)害类救助:根据分类对象不同,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给予不超过6-36个月的救助。就学困难类救助:根据分类对象不同,分别给予2000元-5000元救助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秀山民政发〔2018〕1号) | 每月一次 | 按月发放 | 申办指南 | 补贴发放,秀山县政府网公示 | 政策咨询:023-76681316 投诉举报:023-76860676 |
县民政局 |
12 | “情暖边城”急难型救助 | 解决群众生活中遭遇的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困难问题,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存权利,最大限度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的发生,弥补政府临时救助时限较长,不能快速救助困难群众遭遇突发紧急事件的短板 | 急难救助一次最高限额为3万元,具体救助金额按照救助对象实际困难情况确定,特殊情况可由县民政局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 | 关于印发《秀山自治县“情暖边城”困难群众急难型救助基金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2023〕50号) | 急难情况发生后随即申请发放 | 符合享受急难型救助条件的原则上2个工作日内完成救助资金打卡。 | 申办指南 | 补贴发放,秀山县政府网公示 | 政策咨询:023-76681316 投诉举报:023-76860676 |
县民政局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版权所有: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主办: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002410002 ICP备案:渝ICP备18015756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41025002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