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具有秀山籍户口,年龄在9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二、津贴标准
90—99周岁(含90周岁)的老年人每月发放长寿补贴60元,全年720元;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老年人每月发放营养生活补贴300元,全年3600元。
三、办理部门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凡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向所在村(居)委会申报,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申报审批表,同时提供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二)初审。村(居)委会收到申请审批表后,在5个工作日内对老人的基本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并在村(居)委会公开栏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村(居)委会提出初审意见,并将符合条件对象的申请审批表、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村(居)委会盖章确认的申请人健在等证明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复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各村(居)委会上报的材料逐一进行审查汇总。对有疑问的申报对象要重新组织调查核实。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提出复审意见,报县民政局审批。
(四)审批。县民政局将各乡镇、街道上报的申请审批表材料进行及时核查,对符合条件的,批准其享受长寿补贴待遇,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
五、发放方式
县财政将长寿补贴资金按半年划拨到民政局,民政局按照审批的人员划拨到各乡镇、街道。由各乡镇、街道以打卡方式发放。
六、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办理时限
五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秀山县民政局023-7686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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