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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民政局>政务公开>基层政务公开>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业务办理
  • [ 索号 ]
  • 11500241009138276L/2023-00124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 2022-03-23
  • [ 发布日期 ]
  • 2023-11-06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民政局
  • [ 有性 ]
秀山县长寿补贴申请流程
日期:2023-11-06

   一、申请条件

具有秀山籍户口,年龄在9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二、津贴标准

90—99周岁(含90周岁)的老年人每月发放长寿补贴60元,全年720元;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老年人每月发放营养生活补贴300元,全年3600元。

三、办理部门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凡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向所在村(居)委会申报,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申报审批表,同时提供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二)初审。村(居)委会收到申请审批表后,在5个工作日内对老人的基本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并在村(居)委会公开栏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村(居)委会提出初审意见,并将符合条件对象的申请审批表、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村(居)委会盖章确认的申请人健在等证明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复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各村(居)委会上报的材料逐一进行审查汇总。对有疑问的申报对象要重新组织调查核实。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提出复审意见,报县民政局审批。

(四)审批。县民政局将各乡镇、街道上报的申请审批表材料进行及时核查,对符合条件的,批准其享受长寿补贴待遇,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

五、发放方式

县财政将长寿补贴资金按半年划拨到民政局,民政局按照审批的人员划拨到各乡镇、街道。由各乡镇、街道以打卡方式发放。

六、办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办理时限

五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秀山县民政局023-7686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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