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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责: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及救助工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法律及政策宣传,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做好临时监护、长期监护工作;指导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弃儿童信息摸底排查、入户走访、登记建档、动态更新、关爱服务、收养家庭评估等工作;协助司法部门打击拐卖儿童、对儿童实施家暴以及胁迫、诱骗或利用儿童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完成主管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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