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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开
秀山民政函〔2024〕81号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
关于政协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第十一届三次会议第07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
答复函
符林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农村老人服务体系的提案》(第077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县养老事业的关心、关注和支持,经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我局始终坚持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为基础,以养老服务信息化全覆盖、监督管理全覆盖和普惠政策全覆盖为保障,按照“街道、乡镇建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建养老服务站,村建互助养老点”要求,逐步推进我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建设任务。截至目前,全县已建成各类养老机构34家、床位4026张,其中民办养老机构4家、总床位410张、收住180余人。依托乡镇敬老院建成养老服务中心23家,依托村居便民服务中心建成农村互助养老点202个,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建立完善3205条留守老人健康状况、经济状况在内的基础信息库,建立完善3184条特困人员数据、26521条低保人员数据、117条低保边缘家庭数据,已全部录入业务系统,并按要求做到动态更新。
二、工作举措
(一)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先后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实施意见》《关于做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公建民营试点实施方案》等制度性文件,初步建立了激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按照新增和租赁床位分别每张10000元、5000元的标准向市民政局申报市级建设补贴,2023年成功为孝爱康养护院申请建设补贴115万元。
(二)开展农村敬老院“公建民营”。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农村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能力,2023年我局按照“保障基本、盘活资源、提高效能、公开公正”的原则,引入重庆夕红老年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整体托管运营我县26家农村敬老院,探索实施公办敬老院“公建民营”改革新路子,培育农村特困人员“幸福公社”服务品牌,原有农村敬老院管理体制不顺、监管力度较弱、专业水平不高、服务内容单一等问题得到有效改善。
(三)创造便捷就医环境。一是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开设老年病医学科,公立医疗机构开通了老年人看病就医绿色通道,全县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免收老年人诊察费;二是全县范围内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老年友善文化、管理、服务、环境四个方面建设,为留守老年人创造便捷的就医环境;三是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辖区内的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包含上门诊视、健康体检、保健咨询等服务。
(四)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关心关爱。一是联合县政法委、宣传部等8个部门印发《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方案》,通过定期上门入户、电话视频、远程监测等方式,了解掌握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生活情况,支持赡养人、扶养人履行赡养、扶养义务,并根据实际需要提供政策宣传讲解、需求转介和必要救援等服务的活动。二是建立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机制,以县委农办名义印发《秀山县建立健全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设立关爱帮扶“村头亲戚”公益性岗位,为分散特困人员、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众提供日常照看等服务。截至目前,共投入资金300余万元开发公益性“看护岗”800余个,承担日常照看、物资代买、卫生打扫、精神陪伴等多项服务,畅通高龄老年人关爱帮扶工作“最后一米”。三是重点关注低保和特困中的高龄、重病、残疾老年人居住安全、如厕洗澡安全、室内行走便利、居家环境改善、辅助器具适配等,委托专业的适老化改造公司,遵循“因地制宜、适度及时”改造原则,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及建档困难家庭、残疾老年人家庭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制定一户一策改造方案,选择防滑垫、护理床、助行器、褥疮垫等超30个适配性产品,切实满足老年人的实际需求,让无“碍”变有“爱”,让居家养老更有温度。截至目前共完成改造800户。四是积极链接东西部协作资源,为部分高龄、空巢、独居等老人配置防走失爱心手环,通过扫描手环二维码便可知道走失老人的地址、紧急联系人等基本信息。目前已发放500个。
(五)积极开展普法宣传。一是将《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宣讲教育纳入普法规划,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对应自身工作职能职责及工作重点,针对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宣传普及工作,形成责任分工明确、工作机制健全、工作保障有力的普法运行体制,增强教育宣传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二是大力开展“送法进农村”主题宣传活动,利用乡镇“赶集日”、进村入户、法治文艺汇演等形式,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特别是对婚姻家庭、养老继承、反诈骗、防治家庭暴力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丰富服务项目。一是鼓励社会力量依托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互助养老点开展日间照料及居家上门服务,完善养老服务设施日间照料功能,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向社区老人提供助餐、助医、助洁、助行等多样性、个性化的服务。二是通过购买社工服务,为辖区留守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心理慰藉等服务。
(二)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一是进一步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重点普法对象、重点领域,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内容形式,突出专业法规宣传,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推动全县普法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纳入年度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加强尊老敬老宣传教育。
此答复函已经陈兵兵局长审核,并经县政府分管领导陈茂副县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4年7月4日
邮政编码:409900
联系电话:76860302
联 系 人:盘其利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4年7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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