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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秀山自治县福彩公益金筹集及分配使用情况公示

日期:2024-05-07

2023年秀山自治县福彩公益金

筹集及分配使用情况公示

按照《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重庆市民政局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文件要求,确保专款专用。福彩公益金主要用于资助社会福利及社会公益等项目的实施,现将2023年福彩公益金筹集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筹集情况

2023年,全县福利彩票销售完成3932万元,比去年同期上升21.6%。按规定,提取2023年福彩公益金583万元;追减33万元;2021年福彩资金结余49万元;共计599万元。2023年福利彩票公益金统筹安排资金490万元,剩余109万元(2023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区县分成预算资金—渝财综〔2023〕36号+秀财综〔2023〕13号)

2023年我县共筹集福彩公益金771.4万元。其中,中央福彩公益金26万元;市级福彩公益金146.4万元;区县分成599万元,统筹安排分配使用490万元,剩余109万元。

二、项目情况

(一)秀山县孤儿助学项目(中央福彩公益金)

1.项目主要内容:资助孤儿完成高等教育学业,保障年满18周岁的在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孤儿和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孤儿完成学业。

2.项目周期:2023年度。

3.项目单位:秀山县民政局。

4.资金额度:26万元

5.项目负责人:盘其利

6.联系方式:023-76860302

7.项目完成情况及效果:“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20231-12月共资助年满18周岁30名孤儿完成学业,总计:22.24万元。为孤儿继续就读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助力孤儿求学之路。

8.资金结余及未使用完原因:截至2023年底,中央福彩资金结余19.76万元,用于发放2023-2024年跨年助学金(资金拨付按学年计算而非自然年计算,资金使用原则按照先进先出法使用,优先使用以往年度结余支付)。

(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项目(市级福彩公益金)

1.项目主要内容:资助年满18周岁在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学校就读的中专(中职)、大专、本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顺利完成学业。

2.项目周期:2023年度。

3.项目单位:秀山县民政局。

4.资金额度:6.4万元

5.项目负责人:盘其利

6.联系方式:023-76860302

7.项目完成情况及效果:福彩圆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20231-12月共资助8名年满18周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完成学业,共计:3.64万元,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继续就读提供强有力保障,助力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求学之路。

8.资金结余及未使用完原因:截至2023年底,市级福彩资金结余6.16万元,用于发放2023-2024年跨年助学金(资金拨付按学年计算而非自然年计算,资金使用原则按照先进先出法使用,优先使用以往年度结余支付)。

(三)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奖补(市级福彩公益金)

1.项目主要内容: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力,探索建立多样化养老服务平台,满足辖区老年人更高层次服务需求。

2.项目周期:2023年度。

3.项目单位:秀山县民政局。

4.资金额度:140万元。

5.项目负责人:盘其利。

6.联系方式:023-76860302

7.项目完成情况及效果:建设完成1个乡镇养老服务中心、2个社区养老服务站。乡镇养老服务中心配备休闲娱乐区、生活照料区、托养护理区、医疗康复区4大功能区,社区养老服务站配备休闲娱乐区、文化教育区、生活照料区、健康管理区4大功能区。基本满足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

8.资金结余及未使用完原因:截至2023年底,市级福彩资金结余111万元,因相关乡镇(街道)未及时申报验收,导致未拨付建设资金,计划今年内完成拨付。

(四)老年人助餐服务建设与运营补贴及其他-渝财综〔2022〕39号(区县分成)

1.项目主要内容:聚焦老年人,特别是孤寡老人就餐不便问题,加快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建设一批老年食堂,优化一批助餐模式,实现助餐服务专业化、市场化、规模化,为老年人提供订餐、就餐、送餐便捷服务,切实解决老年人吃饭不便问题。

2.项目周期:2023年度。

3.项目单位:秀山县民政局。

4.资金额度:40万元。

5.项目负责人:盘其利。

6.联系方式:023-76860302

7.项目完成情况及效果:各乡镇(街道)正在加紧布点建设,预计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建设1个老年食堂,预计202410月前基本完成,届时,将切实解决辖区老年人吃饭不便问题。

8.资金结余及未使用完原因:截至2023年底,区县分成福彩资金结余40万元,因各乡镇(街道)暂未完成老年食堂建设,导致未拨付建设及运营补贴资金,计划2024年内完成拨付。

(五)2023年清溪场街道、梅江镇、洪安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渝财综〔2022〕39号(区县分成)

1.项目主要内容:建设清溪场街道农村公益性公墓1个,梅江镇农村公益性公墓1个,洪安镇农村公益性公墓1个。

2.项目周期:2023年度。

3.项目单位:秀山县民政局。

4.资金额度:60万元。

5.项目负责人:曾开祥。

6.联系方式:023-76860393

7.项目完成情况及效果:已建设完成清溪场街道农村公益性公墓1个,梅江镇农村公益性公墓1个,洪安镇农村公益性公墓1个。有效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规范殡葬秩序,治理乱埋乱葬,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丧葬需求,促进全县殡葬事业科学发展。

8.资金结余及未使用完原因:截至2023年底,该项目资金已分配至乡镇实施,区县分成福彩资金结余0万元。

(六)婚俗改革、未成年保护示范基地建设-渝财综〔2022〕39号(区县分成)

1.项目主要内容:一是建设户外颁证基地,打造具有秀山县婚俗改革新亮点,进一步加强我县婚姻登记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婚姻登记颁证服务水平;二是用于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基地建设。

2.项目周期:2023年度。

3.项目单位:秀山县民政局。

4.资金额度:30万元。

5.项目负责人:杨兰、刘栩栩。

6.联系方式:023-76860297

7.项目完成情况及效果:项目场所覆盖面积约5000平方米,建设完成后有颁证区、观礼区及幸福打卡点。颁证区配置有主持台、音响和仪式道具设施,观礼区配置有20人的活动座椅。所选户外颁证点位于文旅景区,环境优美,知名度高,毗邻秀山县国防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内陈列多种武器实物装备,能让新婚青年深切体会到国防建设的重要意义,场所旁还有以爱情为主题的玫瑰之约景区,玫瑰之约景区以四季玫瑰花海为重要元素,营造了美丽的花卉景观和宜人的自然环境,是一个生态主题乐园。场所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干净整洁、权属清晰,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能够满足户外颁证需要,并能够作为户外颁证点长期使用,对推进城乡移风易俗,遏制铺张浪费、婚嫁恶俗,有积极的宣传作用。

8.资金结余及未使用完原因:截至2023年底,区县分成福彩资金结余30万元,因选址及设计问题,导致未拨付,计划2024年内完成拨付。

(七)乡镇勘界-渝财综〔2022〕39号(区县分成)

1.项目主要内容:秀山勘界工作技术服务单位为中煤航测遥感集团有限公司。在各乡镇(街道)高度重视下,乡镇勘界工作顺利进行。秀山县行政区域界线总长度770.17公里,勘界工作预算资金422万元;2024年计划完成165.4公里,预算资金92.84万元。截至目前,已完成外业工作界线14条,界线长度169.5公里。

2.项目周期:2023-2025年度。

3.项目单位:秀山县民政局

4.资金额度:80万元。

5.项目负责人:田洋。

6.联系方式:023-76860676

7.项目完成情况及效果:《秀山县开展勘定乡镇行政区域界线工作实施方案》经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通过。县民政局及时印发《关于做好秀山县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的通知》(秀山民政发〔2023〕11号),力争202512月底前完成全县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任务。

8.资金结余及未使用完原因:截至2023年底,区县分成福彩资金结余80万元,因界桩按照合同约定于2025年完成界桩埋设制作,根据最新市民政局要求,已要求作业单位对已完成内外业工作的线路进行界桩提前制作,以进行分阶段验收工作,导致资金未拨付,计划2024年完成拨付。

(八)困难群众急难型救助项目-渝财综〔2022〕39号(区县分成)

1.项目主要内容:情暖边城困难群众急难型救助基金,是为了建立完善政府临时救助资金与慈善急难型救助基金的相互补充机制,主要针对突发、急难型困难。救助对象包含:一是因突发重大疾病、重大意外伤害,危及生命安全需及时就医,个人和家庭暂时无法支持或无力支持的家庭和个人;二是因遭遇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自然灾害、火灾等突发意外事件,导致家庭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三是其他原因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需及时救助的家庭和个人;四是县民政局采取一事一议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群众。

2.项目周期:2023年度。

3.项目单位:秀山县民政局

4.资金额度:40万元。

5.项目负责人:王家艳。

6.联系方式023-76860309

7.项目完成情况及效果:该项目覆盖全县27个乡镇(街道),有效解决群众生活中遭遇的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困难问题,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存权利,最大限度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的发生。

8.资金结余及未使用完原因:截至2023年底,资金结余40万元,该项目正在实施中,因各乡镇(街道)收集困难群众信息资料,需要一定时间,导致该项目未完成支付,计划2024年内完成拨付。

(九)平凯街道特困人员供养服务中心项目、乌杨街道特困人员供养服务中心项目-秀山财政综〔2023〕1号(区县分成)

1.项目主要内容:平凯街道特困人员供养服务中心建设床位300张,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乌杨街道特困人员供养服务中心建设床位150,建筑面积4840平方米。以上两个中心分别建设老年人生活用房、功能用房及其它附属设施,如养老设施设备购置等。

2.项目周期:2023年度。

3.项目单位:秀山县民政局。

4.资金额度:200万元。

5.项目负责人:盘其利。

6.联系方式:023-76860302

7.项目完成情况及效果:平凯街道特困人员供养服务中心和乌杨街道特困人员供养服务中心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正在进行室内外装修,预计2024年底能完成并投入使用。建设完成后,能为辖区特困人员提供集中供养服务,提高其生活质量。

8.资金结余及未使用完原因:截至2023年底,200万元已拨付完毕。

(十)县财政统筹用于其它方面资金40万元(区县分成)

三、使用管理情况

秀山县民政局严格按照《重庆市彩票公益金用于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福彩公益金进行管理,对福彩公益金的分配、管理进行明确要求,将福彩公益金纳入预算管理,专款专用,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

每年根据社会福利事业、社会救助事业、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需要与县财政对福彩公益金区县分成部分和未明确到项目的支持社会福利事业的福彩公益金提出资金分配使用方案,县政府审定后,县财政下达专项资金预算指标,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绩效评价情况

秀山县民政局在2023年按照市民政局、县财政局的工作安排,对项目资金进行了绩效自评,含中央、市级、区县分成福彩公益金,确保福彩公益金切实发挥效益。

在今后的工作中,秀山县民政局将继续严格执行福彩公益金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加强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督查,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截至目前,在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中,相关审计及财政监督中未发现相关问题及反馈,未收到相关投诉情况。

特此公示。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46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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