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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林业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林业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10-12 | [ 发布日期 ] | 2023-10-12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林业、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市林业局的有关工作要求;负责全县的林业草原及其生态修复的监督管理;负责拟定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拟定有关林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林业和草原等生态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3.承担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
4.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5.负责全县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
6.负责推进林业改革发展工作。
7.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
8.负责全县森林和草原的病虫害、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
9.负责林业基本建设和项目的初审、申报工作;管理林业资金;监督林业资金管理和使用;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组织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监管国有林业资产。
10.组织指导林业、草原及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对外合作与交流。
11.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森林、草原火灾预防预警监测的相应工作;负责本辖区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国有林场和草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12.负责林业和草原领域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林业局设办公室、生态修复科、资源管理科及森林火灾预防和安全生产办公室4个内设机构。管理县油茶产业发展中心、县林业改革促进中心,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县林木种苗管理站、县风景名胜区和自然公园管理所、县林业执法大队、县太阳山市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所、县国有轿子顶林场等8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中国有轿子顶林场和太阳山市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所是独立核算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秀山县国有轿子顶林场和太阳山市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所。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0732.01万元,支出总计10732.0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02.08万元、减少15.1%,主要原因是:一是2022年没有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2017年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2021年到期,上级专项拨款减少。二是由于疫情等原因2022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部分在2023年1月才支付,只支付当年资金,部分林业造林项目由于旱灾推后实施,当年未能支付预付款。三是上年结转结余资金由财政从国库支付中心存款收回。
2.收入情况。2022年度当年收入合计7535.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58.86万元,减少13.3%,主要原因是:一是2022年没有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2017年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2021年到期,上级专项拨款减少。二是由于疫情等原因2022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部分乡镇在2023年1月才支付,没有完全支付当年资金,部分林业造林项目由于旱灾推后实施,当年未能支付预付款。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35.43万元,占93.4%;其他收入500万元,占6.6%。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3196.58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0732.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92.08万元,减少15%,主要原因是2022年没有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2017年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2021年到期,上级专项拨款减少;由于疫情等原因2022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部分在2023年1月才支付,只支付当年资金,部分林业造林项目由于旱灾推后实施,当年未能支付预付款。。其中:基本支出1844.68万元,占17.2%;项目支出8887.32万元,占82.8%。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40万元,下降1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035.43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223.44万元,减少37.5%。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没有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2017年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2021年到期,上级专项拨款减少。二是由于疫情等原因2022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部分乡镇在2023年1月才支付,部分林业造林项目由于旱灾推后实施,当年未能支付预付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35.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36.32万元,减少10.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没有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2017年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2021年到期,上级专项拨款减少。二是由于疫情等原因2022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部分乡镇在2023年1月才支付,部分林业造林项目由于旱灾推后实施,当年未能支付预付款,三是生态护林员补助和公益林集中费等资金调剂由乡镇列报支出。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35.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21.79万元,减少37.5%。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没有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2017年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2021年到期,上级专项拨款减少。二是由于疫情等原因2022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和退耕还林补助在2023年1月才支付,当年只支付部分资金,部分林业造林项目由于旱灾推后实施,当年未能支付预付款。全年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290.88万元,减少61.61%。主要原因是一是当年国土绿化资金1491万元纳入县级整合,二是因为疫情和旱情等原因部分林业项目在2022年未能实施,比如生物多样性保护建设项目3150万元,三是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当年年底才开展检查验收,资金需在2023年才能支付。四是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600万元当年年末才下达资金,未明确具体补助政策,需在2023年才能支付。五是由于财政资金调度紧张,部分项目已符合付款条件,未能及时支付。六是生态护林员补助和公益林集中费等资金调剂由乡镇列报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当年已全部支付。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5万元,占0.0%,没有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当年县级表彰营商环境先进个人等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87.81万元,占4.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8万元,减少0.3%,主要原因是当年有退休人员和在职人员死亡。
(3)卫生健康支出63.77万元,占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1万元,增长6.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增。
(4)节能环保支出2009.31万元,占28.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707.90万元,减少76.9%,主要原因一是因为疫情和旱情等原因部分林业项目在2022年未能实施,比如生物多样性保护建设项目3150万元,二是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当年年底才开展检查验收,资金需在2023年才能支付。三是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600万元当年年末才下达资金,未明确具体补助政策,需在2023年才能支付。
(5)农林水支出4600.54万元,占65.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85.88万元,减少49.9%,主要原因是:一是当年国土绿化资金293万元纳入县级整合,二是部分林业项目未实施在2022年实施,比如森林火灾智能监控购买服务、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项目等。
(6)住房保障支出72.75万元,占1.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8万元,减少1.7%,主要原因是当年在职人员3人退休和1人死亡。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40.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95.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1.67万元,增长9.8%,主要原因是当年增加退休死亡人员抚恤金和公务员基础绩效奖及年度考核奖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和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44.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2.84万元,下降30.3%,主要原因是停发差旅费定额补助。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等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2.6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9万元,增长116.2%,主要原因是上年末单位公务用车处置后未购买,在2023年2月新购置车辆1辆26.96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在2021年度末单位公务用车处置后在2022年2月新购车辆1辆26.9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6.96万元,上年没有此项费用。
公车运行维护费7.2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林业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5万元,下降27.5%,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逐年压减“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2万元,下降13.4%,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公务接待费8.3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林业局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1万元,下降13.5%,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逐年压减公务接待费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62万元,增长202.9%,主要原因是加强林业项目建设,加大立项争资力度,上级专项检查增多。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84批次909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2.27元,车均购置费26.96万元,车均维护费3.6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4.4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日常办公费、公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2.84万元,下降30.3%,主要原因是停发差旅费定额补助。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88万元,增长59.1 %,主要原因是当年我次召开总林长会议和森林防火专题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6.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8万元,增长120.3 %,主要原因是当年组织多次生态护林员和森林防火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当年2月购置新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40.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40.5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1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6.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6%。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2个一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一级项目自评2项,涉及资金5827万元。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见下表。
秀山县林业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 |||||||||
主管部门 |
县林业局 |
部门 |
周高银 |
联系电话 |
023-769869005 |
自评总分 |
94 | ||
当年绩效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在全县范围全面推行县、乡、村三级林长体系,保护森林资源,发展林业产业。 |
在全县范围全面推行县、乡、村三级林长体系,保护森林资源,发展林业产业。 |
在全县范围全面推行县、乡、村三级林长体系,保护森林资源,发展林业产业。 | |||||||
指标名称 |
计量 |
指标 |
指标值 |
指标权重 |
全年 |
指标得分 |
说明 | ||
保护森林资源面积 |
万亩 |
= |
215.5 |
15 |
215.5 |
15 |
| ||
森林覆盖率 |
% |
≥ |
57.5 |
15 |
57.5 |
15 |
|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万亩 |
= |
149.73 |
15 |
149.73 |
15 |
| ||
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面积 |
万亩 |
= |
8 |
15 |
4.8 |
9 |
| ||
营造林任务 |
万亩 |
= |
6.5 |
10 |
6.5 |
10 |
| ||
退耕还林补助标准 |
元/亩 |
= |
1200 |
10 |
1200 |
10 |
| ||
林业可持续发展 |
|
定性 |
明显 |
10 |
明显 |
10 |
| ||
农民满意度 |
% |
≥ |
90 |
10 |
95 |
10 |
| ||
秀山县林业局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一级项目)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指标名称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计量单位 |
指标权重 |
全年完成值 |
指标得分 |
说明 |
自评得分 |
1 |
林业生态保护恢复 |
生态护林员 |
= |
1700 |
人 |
15 |
1700 |
15 |
|
97.75 |
天保社保缴费 |
= |
52 |
人 |
15 |
52 |
15 |
| |||
退耕合格面积 |
= |
6.47 |
万亩 |
15 |
5.5 |
12.75 |
| |||
补助兑现率 |
≥ |
90 |
% |
15 |
92 |
15 |
| |||
发挥生态效益 |
定性 |
|
增强 |
15 |
增强 |
15 |
| |||
民生情况 |
定性 |
|
改善 |
15 |
改善 |
15 |
| |||
群众满意度 |
≥ |
90 |
% |
10 |
93 |
10 |
| |||
2 |
林业改革发展专项 |
国有林面积 |
= |
5.35 |
万亩 |
10 |
5.35 |
10 |
|
98.5 |
地方公益林面积 |
= |
124.86 |
万亩 |
10 |
110.53 |
8.5 |
| |||
商品林面积 |
= |
20.05 |
万亩 |
10 |
10 |
10 |
| |||
造林面积 |
= |
0.34 |
万亩 |
10 |
0.34 |
10 |
| |||
森林抚育面积 |
= |
1.3 |
万亩 |
10 |
1.3 |
10 |
| |||
造林合格率 |
≥ |
85 |
% |
10 |
88 |
10 |
| |||
公益林补助标准 |
= |
16 |
元/亩 |
10 |
10 |
10 |
| |||
森林火灾受害率 |
≤ |
0.9 |
‰ |
10 |
0.3 |
10 |
| |||
可持续影响 |
定性 |
|
明显 |
10 |
明显 |
10 |
| |||
群众满意度 |
≥ |
80 |
% |
10 |
90 |
10 |
|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无。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县财政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周高银023-76869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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