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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4100913841X1/2022-0002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林业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2-10-10 | [ 发布日期 ] | 2022-10-10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林业、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市林业局的有关工作要求;负责全县的林业草原及其生态修复的监督管理;负责拟定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拟定有关林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林业和草原等生态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3.承担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4.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5.负责全县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6.负责推进林业改革发展工作。7.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8.负责全县森林和草原的病虫害、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9.负责林业基本建设和项目的初审、申报工作;管理林业资金;监督林业资金和管理和使用;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组织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监管国有林业资产。10.组织指导林业、草原及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对外合作与交流。11.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森林、草原火灾预防预警监测的相应工作;负责本辖区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国有林场和草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12.负责林业和草原领域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13.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设置。
林业局设办公室、生态修复科、资源管理科及森林火灾预防和安全生产办公室4个内设机构。管理县油茶产业发展中心、县林业改革促进中心,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县林木种苗管理站、县风景名胜区和自然公园管理所、县林业执法大队、县太阳山市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所、县国有轿子顶林场等8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中国有轿子顶林场和太阳山市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所是独立核算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秀山县国有轿子顶林场和太阳山市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所。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2634.09万元,支出总计12634.0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352.84万元、下降53.2%,主要原因是:一是2021年没有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2016年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2020年到期,上级专项拨款减少,二是2020年支付2019年和2020年两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021年只支付当年资金,专项支出资金减少。三是上年结转结余资金由财政从国库支付中心存款收回。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8694.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72.03万元,下降9.1%,主要原因是:一是2021年没有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2016年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2020年到期,上级专项拨款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71.75万元,占90.5%;其他收入822.54万元,占9.5%。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3939.80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2619.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43.52万元,下降9%,主要原因是2020年支付2019年和2020年两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021年只支付当年资金,专项支出资金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770.03万元,占14.0%;项目支出10849.66万元,占86.0%。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4.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109.32万元,下降99.9%,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资金由财政从国库支付中心存款收回。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258.8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5159.68万元,下降57.4%。主要原因是一是当年国土绿化资金1491万元纳入县级整合,二是部分林业项目未实施在2022年实施使用,比如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项目2438万元,三是2019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当年年底才开展检查验收,资金需在2022年才能支付。四是上年结转结余资金由财政从国库支付中心存款收回。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71.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01.18万元,下降16.9%。主要原因是一是2021年没有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2016年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2020年到期,上级专项拨款减少,二是2020年支付2019年和2020年两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021年只支付当年资金,专项支出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720.27万元,下降42.1%。主要原因:一是当年国土绿化资金1491万元纳入县级整合,二是部分林业项目未实施在2022年实施使用,比如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项目2438万元,三是2019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当年年底才开展检查验收,资金需在2022年才能支付。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387.12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57.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65.77万元,下降15.5%。主要原因是一是2021年没有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2016年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2020年到期,上级专项拨款减少,二是2020年支付2019年和2020年两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021年只支付当年资金,专项支出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720.27万元,下降42.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102.86万元,下降31.2%。主要原因是一是当年国土绿化资金1491万元纳入县级整合,二是部分林业项目未实施在2022年实施使用,比如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项目2438万元,三是2019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当年年底才开展检查验收,资金需在2022年才能支付。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093.91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资金由财政从国库支付中心存款收回。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90.97万元,占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43万元,增长16.1%,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提高标准、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调整以及当年死亡人员抚恤金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60.49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8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是当年退休在职人员1人,死亡在职人员1人。
(3)节能环保支出4610.58万元,占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0.58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是增加上年未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种苗费支出。
(4)农林水支出6150.09万元,占54.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344.00万元,下降46.5%,主要原因是:一是当年国土绿化资金1491万元纳入县级整合,二是部分林业项目未实施在2022年实施使用,比如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项目2438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75.10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2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当年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0.00万元,占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此项目是当年新下达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51.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43.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2.44万元,下降11.1%,主要原因是当年未发放应休未休假补贴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和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207.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1.77万元,下降42.3%,主要原因一是停发差旅费定额补助,二是2020年有局办公楼维修和防水处理工程等一次日性项目,2021年没有该项目。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等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1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77万元,下降46.7%,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逐年压减“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5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是下属林场森林管护任务加强,出车次数较多。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3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林业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5万元,下降23.4%,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逐年压减“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13万元,增长34.1%,主要原因是下属林场森林管护任务加强,出车次数较多。
公务接待费2.7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主要用于接待市林业局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23万元,下降72.3%,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逐年压减公务接待费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0万元,下降39.4%,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接待费管理,厉行节约。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49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48批次,498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5.66元,车均维护费4.1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1万元,增长38.0%,主要原因是召开林业工作会增多。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单位加强培训会管理。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7.2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日常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办公楼维修。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1.77万元,下降42.3%,主要原因是一是停发差旅费定额补助,二是2020年有局办公楼维修和防水处理工程等一次日性项目,2021年没有该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当年5月有一辆公车无法正常使用,报经政府同意进行拍卖处置,当年未购置新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6.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6.9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6.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6.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主要用于林场指挥大厅货物采购和森林督查服务采购及电脑采购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2个一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6157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 部门 |
市林业局 |
财政处室 |
农业科 |
自评总分(分) |
100 | |||||||||
部门 联系人 |
周高银 |
联系电话 |
023-76869005 | |||||||||||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
预算 资金 (万元)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 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12634.09 |
12634.09 |
12619.69 |
99.9 |
10 |
1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在全县范围全面推行县、乡、村三级林长体系及网格护林员管理,保护森林资源,开展森林督查,打击违法占用林地行为,推进林业产业发展,提升全县森林覆盖率,保护林业生态安全,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落实国家林业方面各项方针政策。 |
在全县范围全面推行县、乡、村三级林长体系及网格护林员管理,保护森林资源,开展森林督查,打击违法占用林地行为,推进林业产业发展,提升全县森林覆盖率,保护林业生态安全,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落实国家林业方面各项方针政策。 |
在全县范围全面推行县、乡、村三级林长体系及网格护林员管理,保护森林资源,开展森林督查,打击违法占用林地行为,推进林业产业发展,提升全县森林覆盖率,保护林业生态安全,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落实国家林业方面各项方针政策。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 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权重 (分) |
指标 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保护森林资源面积 |
万亩 |
= |
215.5 |
215.5 |
215.5 |
100 |
10 |
10 |
是 | |||||
森林覆盖率 |
% |
≥ |
57 |
57 |
57 |
100 |
10 |
10 |
是 | |||||
营造林任务 |
万亩 |
= |
8.5 |
8.5 |
8.5 |
100 |
10 |
10 |
是 | |||||
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 |
% |
≤ |
0.3 |
0.3 |
0.3 |
100 |
10 |
10 |
是 | |||||
森林火灾受害率 |
% |
≤ |
0.03 |
0.03 |
0.03 |
100 |
10 |
10 |
是 | |||||
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标准 |
元/亩 |
= |
1200 |
1200 |
1200 |
100 |
10 |
10 |
否 |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 |
万亩 |
= |
149.73 |
149.7 3 |
149.73 |
100 |
10 |
10 |
是 | |||||
林业产值 |
亿元 |
≥ |
2.8 |
2.8 |
2.85 |
100 |
10 |
10 |
否 | |||||
农民满意度 |
% |
≥ |
90 |
90 |
95 |
100 |
10 |
10 |
是 | |||||
说明 |
2021年部门重点专项绩效自评表
(2021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
项目 名称 |
2021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 |
项目 编码 |
自评 总分 (分) |
89.5 | |||||||||
主管 部门 |
县林业局 |
财政 处室 |
农业科 |
项目 联系人 |
周高银 |
联系电话 |
023-76869005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 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4427 |
4427 |
777.90 |
18.0 |
10% |
2 | ||||||||
其中: 市级支出 |
|||||||||||||
补助区县 |
4427 |
4427 |
777.90 |
18.0 |
10% |
2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天保工程实施单位社会保险参保55人,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面积1.56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二次补助面积8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三次补助面积3万亩,聘用生态护林员1700人。 |
天保工程实施单位社会保险参保55人,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面积1.56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二次补助面积8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三次补助面积3万亩,聘用生态护林员1700人。 |
天保工程实施单位社会保险参保55人,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面积1.17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二次补助面积5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三次补助面积2万亩,聘用生态护林员1700人。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天保工程实施单位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15 |
15 |
是 | ||||
聘用生态护林员数人(人数) |
人 |
= |
1700 |
1700 |
1700 |
100 |
10 |
10 |
是 | ||||
造林质量达标情况 |
% |
≥ |
90 |
90 |
95 |
100 |
20 |
20 |
是 | ||||
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面积(万亩) |
万亩 |
= |
1.56 |
1.56 |
1.17 |
75 |
10 |
7.5 |
是 | ||||
5年期限内新一轮还林补助标准 |
元/亩 |
= |
1200 |
1200 |
1200 |
100 |
10 |
10 |
否 | ||||
林区民生状况 |
定性 |
逐步改善 |
逐步改善 |
逐步改善 |
100 |
5 |
5 |
否 | |||||
持续发挥生态作用 |
定性 |
显著 |
显著 |
显著 |
100 |
10 |
10 |
否 | |||||
退耕农户满意度 |
% |
≥ |
80 |
80 |
85 |
100 |
10 |
10 |
是 | ||||
说明 |
2021年部门重点专项绩效自评表
(2021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
项目 名称 |
2021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 |
项目 编码 |
自评 总分 (分) |
99.64 | |||||||||
主管 部门 |
县林业局 |
财政 处室 |
农业科 |
项目 联系人 |
周高银 |
联系电话 |
023-76869005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 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1730 |
1730 |
1667 |
96.4 |
10% |
9.64 | ||||||||
其中: 市级支出 |
|||||||||||||
补助区县 |
1730 |
1730 |
1667 |
96.4 |
10% |
9.64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计划完成国有林管护5.33万亩,非国有地方公益林管护面积122.91万亩,天保工程区外天然商品森林资源管护面积20.05万亩,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13.76万亩,造林面积0.3万亩,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3.175万亩。 |
计划完成国有林管护5.33万亩,非国有地方公益林管护面积122.91万亩,天保工程区外天然商品森林资源管护面积20.05万亩,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13.76万亩,造林面积0.3万亩,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3.175万亩。。 |
全年实际完成国有林管护5.33万亩,非国有地方公益林管护面积122.91万亩,天保工程区外天然商品森林资源管护面积20.05万亩,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13.76万亩,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3.175万亩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国有天然林管护面积 |
万亩 |
= |
5.33 |
5..33 |
5.33 |
100 |
10 |
10 |
是 | ||||
天保工程区森林资源管护面积 |
万亩 |
= |
122.91 |
122.91 |
122.91 |
100 |
10 |
10 |
是 | ||||
天保工程区外天然商品森林资源管护面积 |
万亩 |
= |
20.05 |
20.05 |
20.05 |
100 |
10 |
10 |
是 | ||||
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 |
万亩 |
= |
13.76 |
13.76 |
13.76 |
100 |
10 |
10 |
是 | ||||
森林火灾受害率 |
% |
≤ |
0.9 |
0.9 |
0.9 |
100 |
10 |
10 |
是 | ||||
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 |
% |
≤ |
10 |
10 |
10 |
100 |
10 |
10 |
是 | ||||
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 |
元/亩 |
= |
16 |
16 |
16 |
100 |
10 |
10 |
否 | ||||
林业有害生物无公益防治率 |
% |
≥ |
90 |
90 |
95 |
100 |
10 |
10 |
否 | ||||
林区职工、周边群众满意度 |
% |
≥ |
80 |
80 |
95 |
100 |
10 |
10 |
是 | ||||
说明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对自评未完成年度绩效目标的,应说明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县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本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6869005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