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负责全县自然保护地的申报、建设、规划、管理工作;负责自然保护地内项目建设审批及监管工作;配合资源科完成全县自然保护地保护工作,做好大溪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乌杨街道行政事业大厦13楼;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夏季);8∶30—12∶00、14∶00—17∶30(冬季)(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方式:023-7667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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