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问答
为方便广大学生和家长了解2024年秀山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县教委编印了《秀山县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问答》,敬请市民朋友关注并广为宣传。
一、招生入学的政策依据是什么?基本原则是什么?
政策依据是: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24〕6号)和市教委、县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开展招生入学工作。
基本原则是:我县适龄儿童(少年)按照户籍划片就近免试的原则入学;随迁子女按“两为主”(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入学。
二、什么叫就近入学?
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委关于义务教育学生入学的有关规定,适龄学生在户籍所在地划片就近免试入学,此处的“就近”是指“相对就近”,而不是指绝对地理位置的“最近”。义务教育阶段确保每个适龄学生都有公办义务教育学位。
三、小学入学年龄的规定是怎样的?
202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和条件不具备的农村地区村校(点)的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度放宽。
四、本县户籍新生入学登记及办理方式是怎样的?
1.信息维护:5月23日,城区户籍新生家长,登录“渝快办”网站(https://zwykb.cq.gov.cn)教育入学一件事专栏或“渝快办”APP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对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监护人手机号码等入学相关信息进行填写,在线完成子女信息维护。
2.线上登记:6月25日—6月29日新生家长在“渝快办”平台提交入学申请(仅限城区户籍新生,农村地区户籍新生均采用线下登记),县教委将于7月3日—5日完成核验。线上报名的城区户籍新生家长可于7月6日—8日通过登录专栏或专区查询审核结果,进行“入学确认”。如须“补证”的,同时间段内完成。
3.线下登记:城区中小学申请人因网上操作不便、证照缺失、家庭关系特殊等情况网上办理不成功的,可以持相关材料于7月11日到户籍对口学校现场办理;农村地区中小学线下登记时间为7月11日—7月15日。
4.发放入学通知:7月11日—15日,县教委通过“渝快办”陆续发放电子入学通知书,生成入学“报到码”,家长可查看、下载、打印,并按学校通知办理入学手续。
五、本县户籍新生入学办法具体是怎样的?
1.城区户籍的新生入学实行“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具体办法为:
(1)2024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户口迁入城区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三对口”原则的在其户口所属片区对应的学校入学; 不符合“三对口”的于7月11日14:00—17:00在户口所属片区对应的学校登记,由学校上报县教委,县教委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2)2024年7月1日—2024年8月31日户口迁入城区的适龄儿童、少年按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
2.农村地区的新生入学以学龄儿童、少年户籍为主要依据,在户籍对口学校就读。
六、本县户籍新生入学报名时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房屋产权有效证件(农村地区新生不需提供)。
3.在产权房屋内实际居住的证明材料(农村地区新生不需提供)。
4.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书等,小学新生须在开学后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供预防接种证明。
七、随迁子女入学登记时间及办理方式是怎样的?
1.城区随迁子女入学:
(1)线上登记:申请人8月5日—15日通过“秀山教育”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随迁子女入学”在线申请。线上登记审核结果县教委将于8月19日前短信通知,各家长也可进入申请页面自行查看。
(2)线下登记:申请人因网上操作不便或办理不成功的可于8月20日—8月22日到县教委现场提交证明材料办理审核登记。
经审核符合入学条件的,县教委于8月30日以短信方式通知就读学校及报名相关事项,各家长也可进入申请页面自行查看。
2.农村地区随迁子女入学:由当地乡镇中心校和初中学校负责解决。
八、城区随迁子女申请入学,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以下材料之一:①当年用工单位缴纳社保的凭证;②2024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办理的营业执照和纳税(免税)证明;③公租房租赁合同及当年缴纳公租房租金的凭证;④居住证、暂住证或其他能证明是随迁子女的材料。
3.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等,小学新生须在开学后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供预防接种证明。
九、拆迁户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有特殊规定吗?
没有特殊规定。拆迁户已迁户符合“三对口”入学政策的在对口学校入学;已迁户但不符合“三对口”入学政策的在户籍对口学校登记,由县教委根据学校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未迁户的,其子女可在原户籍地对口学校登记,也可按随迁子女入学办法申请由县教委根据学校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
组织拆迁的单位、机构或工作人员等在拆迁工作中不能承诺拆迁户子女入学事项,作出的承诺无效。
十、幼儿园招生时承诺保送儿童将来到指定小学上学,这样的行为符合政策要求吗?
不符合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承诺无效。
十一、花钱请人“代办入学”,这样的行为可取吗?
不可取。我县严格执行招生入学政策及原则,市民朋友们切勿相信任何人承诺的“代办入学”,花钱解决学生就读指定学校,谨防上当受骗。县公安局将开展专项行动,打击整治“代办入学”等不法行为,严处涉校涉生违法犯罪。县教委将对学生入学情况进行核查,经查实属于此类情形的将取消该生在该校的入学资格。
十二、楼盘开发、销售以“学区房”名义进行宣传,承诺业主子女就读指定学校的行为符合政策要求吗?
不符合政策要求,此承诺无效。根据市教委、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入学资格不得与商品房销售挂钩规定的通知》的要求:各义务教育学校严禁与房产开发企业签订接受商品房买受人入读中小学的合同或合约协议;房地产企业严禁以书面或口头承诺方式与商品房买受人签订或约定中小学入读协议。
十三、城区中小学招生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学校 |
招生范围 |
招生咨询电话 | |
东风路小学 |
东风校区 |
东风社区,解放社区,七星社区,建设社区部分(渝秀大道西段以北、人民路、建设路以西、胜利路以南)。 |
76670041 |
平凯校区 |
凤栖社区部分(梅江河安乐起点至梅江河与马西河交汇处流域以南、梅江河与马西河交汇处〈兴隆桥旁〉沿马西河至秀南大道富民桥以东、富民桥至白沙大道中段以北,以及凤栖南路、白沙大道中段、秀南大道交界的三角形区域)。 | ||
凤翔小学 |
朝阳校区 |
建设社区部分(渝秀大道西段以南),朝阳社区,石莲社区部分(319线下穿道路东端至学府大桥东端以北)。 |
76662269 |
天桥校区 |
天桥社区石板滩组、李公祠组、曾家院组、新春村(除桂花树组),河港社区部分(两岔路组、刘家院组、清水塘组)。 | ||
学林校区 |
郭园社区,石莲社区部分(319线下穿道路东端至学府大桥东端以南),护国社区张家湾组,晏家院组(含绞楼路)。 | ||
鹭秀小学 |
白沙校区 |
凤凰社区迎春路以东。 |
76679086 |
香林路校区 |
凤凰社区迎春路以西。 | ||
迎凤小学 |
迎凤校区 |
迎凤社区部分(除官湖校区招生范围以外路段),丹凤社区,新齐社区。 |
76862221 |
官湖校区 |
迎凤社区部分(白沙大道北段馨园幼儿园路口向东直线延伸至铁路线以北、白沙大道北段馨园幼儿园路口向北直线延伸至新齐社区以东),山脚社区,官湖社区。 | ||
第一民族小学 |
乌杨社区,天桥社区小北街组、回龙寺组、新春村桂花树组,流秀桥社区西门组、龙洞井组、袁家湾组、流秀桥组、桐木林组。 |
76662548 | |
凤栖小学 |
平建社区,凤栖社区部分(除东风路小学平凯校区招生范围外的部分),护国社区部分(除张家湾组、晏家院组),武营村,矮坳村七星董组。 |
76655668 | |
凤凰初级中学 |
东风社区,凤凰社区,迎凤社区部分(除凤起中学、实验中学招生范围以外路段),长滩村,凉亭村。 |
76052261 | |
凤起初级中学 |
丹凤社区,官湖社区,山脚社区,新齐社区,迎凤社区部分(两园大道以北,白沙大道北段馨园幼儿园路口向北直线延伸至两园大道转盘以东)。 |
76662021 | |
民族初级中学 |
建设社区,石莲社区,朝阳社区,郭园社区,河港社区,流秀桥社区,兴隆村。 |
76673125 | |
第一初级中学 |
解放社区,乌杨社区,天桥社区,贵图社区。 |
76680666 | |
实验初级中学 |
迎凤社区部分(白沙大道北段微电影城对面道路向西经迎凤小学迎凤校区大门至老319线以南),七星社区,大田坝村,太阳村,新春村。 |
768688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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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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