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的通知
秀山教发〔2024〕30号
各教育督导责任区,各乡镇(街道)中心校,二级法人学校,委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重庆市义务教育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渝教基发〔2016〕84号)精神,结合我县学位及适龄人口变化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范围进行调整。调整方案如下:
一、小学招生范围
东风路小学:
东风校区:东风社区,解放社区,七星社区,建设社区部分(渝秀大道西段以北、人民路、建设路以西、胜利路以南)。
平凯校区:凤栖社区部分(梅江河安乐起点至梅江河与马西河交汇处流域以南、梅江河与马西河交汇处〈兴隆桥旁〉沿马西河至秀南大道富民桥以东、富民桥至白沙大道中段以北,以及凤栖南路、白沙大道中段、秀南大道交界的三角形区域)。
凤翔小学:
朝阳校区:建设社区部分(渝秀大道西段以南),朝阳社区,石莲社区部分(319线下穿道路东端至学府大桥东端以北)。
天桥校区:天桥社区石板滩组、李公祠组、曾家院组、新春村(除桂花树组),河港社区部分(两岔路组、刘家院组、清水塘组)。
学林校区:郭园社区,石莲社区部分(319线下穿道路东端至学府大桥东端以南),护国社区张家湾组,晏家院组(含绞楼路)。
鹭秀小学:
白沙校区:凤凰社区迎春路以东。
香林路校区:凤凰社区迎春路以西。
迎凤小学:
迎凤校区:迎凤社区部分(除官湖校区招生范围以外路段),丹凤社区,新齐社区。
官湖校区:迎凤社区部分(白沙大道北段馨园幼儿园路口向东直线延伸至铁路线以北、白沙大道北段馨园幼儿园路口向北直线延伸至新齐社区以东),山脚社区,官湖社区。
第一民族小学:
乌杨社区,天桥社区小北街组、回龙寺组、新春村桂花树组,流秀桥社区西门组、龙洞井组、袁家湾组、流秀桥组、桐木林组。
凤栖小学:
平建社区,凤栖社区部分(除东风路小学平凯校区招生范围外的部分),护国社区部分(除张家湾组、晏家院组),武营村,矮坳村七星董组。
二、初中招生范围
第一初级中学:
解放社区,乌杨社区,天桥社区,贵图社区。
民族初级中学:
建设社区,石莲社区,朝阳社区,郭园社区,河港社区,流秀桥社区,兴隆村。
实验初级中学:
迎凤社区部分(白沙大道北段微电影城对面道路向西经迎凤小学迎凤校区大门至老319线以南),七星社区,大田坝村,太阳村,新春村。
凤凰初级中学:
东风社区,凤凰社区,迎凤社区部分(除凤起中学、实验中学招生范围以外路段),长滩村,凉亭村。
凤起初级中学:
丹凤社区,官湖社区,山脚社区,新齐社区,迎凤社区部分(两园大道以北,白沙大道北段馨园幼儿园路口向北直线延伸至两园大道转盘以东)。
本方案自2024年秋期起实行。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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