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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教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3-09-27 | [ 发布日期 ] | 2023-09-27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转发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假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转发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假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教育督导责任区,各乡镇(街道)中心校,二级法人学校,委直属单位:
现将《秀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假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秀山道安办发〔2023〕4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加强对师生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在放假和返校时段安排护学岗人员在校园(特别是寄宿制学校)大门周边疏导交通、维护通行秩序。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2023年9月27日
秀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假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道安办有关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9月22日全国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精神,切实做好中秋国庆假期(9月29日至10月6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和市道安办《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假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渝安道办〔2023〕55号)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研判,切实做好安排部署
今年中秋、国庆“两节”相连,假期长达8天,面临旅游出行热度冲高、各类风险碰头叠加、降雨天气不利影响等多重考验,集中出行的大客流,易滋生非法营运、超员风险,叠加货运物流,客货运输安全风险高,加之节日聚会多、酒驾违法、农村“两违”易发,安全形势复杂,防事故、保安全任务艰巨。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道安办要高度重视,加强研判部署,参照市、县2023年中秋国庆假期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分析(详见附件1、附件2),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认真分析研判,找准交通流量大、事故风险高的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要节点,研拟针对性措施。各乡镇(街道)道安办要掌握辖区各类节日庆典、商业活动举办地、农村婚丧嫁娶情况,针对性安排农村“六支力量”、村社干部和交通安全积极分子落实上门宣传提示,加强周边道路检查劝导。
二、关口前移,切实做好源头管理
(一)抓好“三类”重点运输企业风险管控。9月26日前,公安交管部门要联合交通、应急、国资等部门对2020年以来被“三追两检一挂牌”、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高发以及存在其他风险隐患而放心不下的“三类”重点运输企业法人代表、安全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排查车辆和驾驶人情况,加强卫星定位动态监管、加强车载视频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隐患,严禁不合格的车辆及驾驶人参加营运。
(二)抓好旅游客运源头安全管理。交通部门、文旅部门依职责加强对涉旅交通安全的源头管理。9月27日前,文旅部门要组织开展对旅行社租车包车的专项检查,督促辖区旅行社不得租用无资质的车辆从事旅游运输,导游在发车前(包含车辆途中休息再次发车时)、行驶途中应当提醒游客全程系好安全带,对不听劝导、坚持不使用安全带的,在车辆安全停靠的前提下,与驾驶员共同做好劝导服务。交通部门要组织辖区客运企业、场站开展一次客运车辆及驾驶人的全面排查,确保车辆动态监控、客运“三不排班四不出站”、驾驶人“四态查问”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对隐患未清零的车辆,一律限时整改;对无资质参与客运、承接包车的车辆,一律坚决取缔;对符合“六必调”的驾驶人,一律调整下车,防止带病上路。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参与营运车辆行车期间的动态查纠,严防超员、跨线、疲劳驾驶。
(三)抓好网约客运源头安全管理。9月27日前,交通部门要组织开展一次网约车源头安全隐患排查,督促辖区网约车平台及车属企业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禁平台向不合规车辆和人员派单;要通过分析订单数据排查跨区域运营、私下巡游揽客、雇请羊儿客或网上组客的重点车辆,并及时抄告有关部门处理;要督促车属企业加强车辆管理,严禁所属车辆从事非法营运。
(四)抓好货物运输源头安全管理。9月27日前,交通部门要对货运企业(含危化)、重点源头单位开展一次集中检查,特别是对疲劳驾驶违法突出、“四无”隐患突出货运物流企业,要逐一上门约谈、督促整改。住建、经信、应急等部门要依职责,加强对全县建筑工地、混凝土搅拌站、砂石厂、矿山等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检查,督促落实源头治超责任。节日期间,要持续开展检查,督促严格落实车辆动态监控、规范装载配载、严格出场把关等安全管理制度,严防超限超载车辆出场上路。
三、突出重点,切实做好道路隐患排治
9月27日前,交通、文旅等部门和乡镇(街道)对辖区旅游热门线路、连接景区道路、通行客运车辆线路和公路桥梁隧道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督促道路业主、管养部门按“五落实”要求(整改方案、责任人员、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和整改前的警示提示标志)及时落实治理,对一时难以治理的,对一时不能完成治理的,要督促道路业主、管养部门逐一落实有效的临时安全防护措施,必要时落实专人死看死守,确保车辆通行安全。乡镇(街道)和规资、农委等部门要对道路沿线地质灾害点和森林防火道、产业路等非常规道路,落实“点对点”守控,该封路的要封路,该驻守的要驻守。节日期间,要加强动态排查,及时整改护栏损坏等安全隐患。
交通、城市管理、公安交管等部门要加强占道施工安全管理,9月27日前要组织开展一次施工路段集中排查整治,及时整改存在隐患。9月28日至10月6日期间,除应急抢险外,公路原则不得占道施工,确需施工的,必须设置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提示标志,落实专人指挥疏导,封闭施工的要落实物理封路措施,严防车辆冒险驶入。
9月27日前,镇(街道)道安办要对采取临时防护措施的乡村公路隐患路段进行全面摸排,重点排查临时防护设置的条石、沙袋、轮胎是否损坏,警示提示标志是否完好干净,发现缺失污损的,要及时治理。
中秋、国庆假期是汛期和雾期交替时期,公安交管、交通等部门和乡镇(街道)要主动对接气象部门,及时获取天气预报信息,及时将恶劣天气影响交通安全的时段和线路向社会发布;针对漫水路(桥)要提前安排人员巡查,发现险情迅速处置,防止车辆涉险通行。
四、条块结合,切实做好路面管控
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对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和路面巡逻管控,紧盯大客车、大货车、面包车、两三轮摩托(电动)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等重点车辆,严查 “三超一疲劳”、违法载人、酒驾醉驾等突出违法。国省县道:要全面启用交巡警执法站,落实国省道必巡线、执法点,对重点车型、重点违法开展执法检查。乡村公路:要以出入餐饮娱乐聚集区周边道路、连接县城及场镇的重要通道、农家乐周边道路以及酒驾醉驾事故多发易发区域为重点,加强巡逻管控、设岗执法。
交通部门要加大对超限超载、非法营运的查处力度,要在高速路收费站、旅游集散中心、高铁站、客运枢纽站、机场等容易发生非法营运的重点部位安排执法人员,加大对“两非一租”、面包车、私家车等非法营运的整治力度;要通过科技手段,依托执法系统、闭合式系统等科技设备,梳理汇总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中高频次进出车辆,与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数据进行比对,锁定非法营运重点嫌疑车辆,实现精准打击,严查网约车跨线运营、线下揽客、疲劳驾驶等行为;要加强对公路客运、旅游客运车辆的执法检查,严查超员、不系安全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跨线运行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全面启动固定治超站、非现场治超点,并根据货运车辆流向流量特点,合理设置移动治超点,加强超限超载整治。
教育部门要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在放假和返校时段安排交通安全劝导人员在中小学、幼儿园(特别是寄宿学校)大门周边疏导交通、维护通行秩序。
文旅部门要督促景区经营单位安排交通安全劝导人员在景区大门及景区内部疏导交通、安排车辆安全停放。
乡镇(街道)道安办、派出所要针对国庆中秋假期农村群众走亲访友、聚会餐饮的出行特点,抓好勤务安排。9月25日至10月8日,乡镇(街道)道安办、派出所要分别开展不少于7次(其中9月28日至10月6日期间不少于5次)上路执法和驻站执法,每次不少于4小时,尤其是在9月28日下午、10月6日下午和7日早上等学生集中离返校重点时段,要在中小学、幼儿园(特别是寄宿学校)大门前执勤,严查酒驾、面包车、二轮摩托(电动)车超员,三轮车及货车违法载人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9月28日至10月6日劝导站全部启动,每日上岗,专职劝导站每天上岗不少于6小时,其他劝导站每天上岗不少于4小时,每天安排不少于总量1/4的劝导站在晚间19时至21时30分酒驾易发时段或早间或7时至9时30分赶场集中出行时段开展延时执勤,防范酒驾、“两违”行为。
公安交管部门牵头,交通、应急、农业农村、城市管理等部门和“6+5”力量参与,加强联合执法检查,形成整治合力,扩大整治效果。重点路段:国省县道重点路段和场镇、农家乐集中区域等路段;重点车型:严查6座及以上客车、货车、两三轮摩托(电动)车、低速电动四轮车、拖拉机等重点车型;重点违法:严防酒驾、超员、超限超载、非法营运、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肇事肇祸。市级“交安行动”:9月28日至29日、10月1日至2日、10月5日至6日分别开展第24次、第25次、第26次“2023年全市交安联合执法行动”, 每次行动时间不少于8小时,并且行动要延伸到夜间22时;县级“交安行动”(两次):10月3日、10月4日,分别开展一次全县交安联合执法行动。
中秋国庆期间旅游持续高热,公安、文旅部门要加强联动协作,对A级以上景区、网红打卡点和农家乐集中地(详见附件2),围绕交通组织、停车管理、设施完善、勤务安排,做好“一点一方案”交通管控;要加强人流车流监测预警,当超过饱和度和警戒值时,要果断采取熔断、分流等应急措施。对大车流情况下可能出现的事故、拥堵和警情,公安、交通、路公司等单位要加强应急处置,以各大出城通道和干线公路为重点,落实“一路三方”和“高地联动”,快发现、快疏导、快处置。
五、多措并举,切实做好宣传提示
公安交管部门要广泛运用“报网微屛短”等媒体做好“两公布一提示”,引导群众错峰出行、安全出行。教育部门要做好错峰放学安排,督促学校以班级为单位教育学生不搭乘超员车辆、“黑车”,在节前和返校前通过微信群、短信提醒学生家长在放假回家和节后返校途中不要超员搭载学生,放学和返校期间要组织校园交通安全劝导队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文旅部门要以短信、微信等形式提醒旅客注意交通安全,乘车系好安全带。交通部门要督促客运场站加强交通安全宣传,通过显示屏、宣传横幅、宣传展板、广播等方式提醒乘客遵守安全乘车规定,营造浓厚氛围。
乡镇(街道)道安办、派出所、农服中心、驻村辅警、警务助理要在9月27日前上门对辖区两三轮摩托(电动)车、低速电动四轮车、货车、拖拉机车主及种植、养殖用工大户进行交通安全宣传,要与用工大户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保证不超员、不违法载人、不用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工人。乡镇(街道)道安办要在农家乐、集镇餐饮场所、农村婚丧嫁娶地张贴杜绝酒驾、超员、违法载人的交通安全宣传海报,要通过农村大喇叭、村组微信群等渠道及时向村民发送雨雾等恶劣天气信息,提醒村民不酒驾、不超员、不违法载人。
六、紧盯落实,切实做好督促问效
9月25日起,市道安办组织交通、文旅、公安交管等部门成立3个督检组,对各区县、各部门这项工作的研究部署和推进落实情况开展明查暗访;县道安办也将组织交通、公安、应急、文旅、城市管理等部门,通过视频巡查、电话抽查、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和派出所、劝导员上勤上岗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抄告县安委办。各部门及乡镇(街道)要加强自查自纠,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附件:1.2023年中秋国庆假期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分析
2.2023年秀山县中秋国庆假期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分析
3.重庆市A级旅游景区及网红景区
4.2023年中秋国庆督检安排表
5.2023年中秋国庆期间各劝导站勤务安排表
秀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
2023年9月25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23年中秋国庆假期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分析.doc
附件2:2023年秀山县中秋国庆假期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分析.doc
附件3:秀山县A级旅游景区及网红景区.xlsx
附件4:2023年中秋国庆督检安排表.doc
附件5:2023年中秋国庆期间各劝导站勤务安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