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教育督导责任区,各乡镇(街道)中心校,二级法人学校,委直属学校:
为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生命安全,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维护师生身心健康,现就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学校要切实履行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一是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各类人员岗位职责。二是要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按要求对食品进行查验,禁止到无资质、无证照的地方采购原材料,禁止到小作坊采购原材料。三是要全面落实食品贮存、加工、供应管理制度和要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四是要规范做好学校食堂设备设施及用具的清理和消毒工作,清除过期、变质食品原料和调料,严防食品交叉感染。五是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食品应保质保量、按需采购,制作烹饪的食品应当尽量当餐用完,剩菜剩饭等厨余垃圾应当在餐后及时清除,按照环保要求分类处理。六是建立健全饮水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落实自备水源、直饮水、桶装水等供水设施设备的卫生管理措施,保障师生饮水安全。七是认真做好校园保洁工作,清除卫生死角。
二、抓实学校陪餐制度。各中小学和幼儿园要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实现负责人陪餐全覆盖,制定陪餐制度和陪餐计划,明确陪餐人员和要求,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三、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各学校和幼儿园要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主题教育宣传活动,加强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开展风险排查整改。一是各教育督导责任区要立即开展辖区内学校的督查指导。二是各中小学要立即开展针对学校食堂、校园超市、食材、饮用水等为重点的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建立排查台账,对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三是各法人学校将隐患排查表加盖公章于6月17日前报送后勤服务中心卜刚同志(电话76868610),电子件通过OA系统上传。
附件:2022年学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表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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