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开展中小学近视防控督查工作的通知
秀山教督〔2022〕5号
各教育督导责任区,各乡镇(街道)中心校,二级法人学校,委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学校全面落实《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秀山教发〔2021〕92号),经研究,决定开展中小学近视防控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2年3月10日至31日。
二、督查范围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学校。
三、督查方式
采取学校自查,教育督导责任区结合常规工作督查,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抽查的方式进行。
四、督查内容
重点督查减轻学业负担、考试管理、改善环境、护眼措施、体育锻炼、健康教育、电子产品、视力监测、健康管理等情况(具体内容见附件1)。
五、督查安排
(一)全面自查。各校对照督查内容开展全面自查,教育督导责任区对辖区内的学校开展全覆盖督查,指导学校全面梳理排查各项近视防控保障情况,建立问题台账,逐项及时解决。
(二)县级督查。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采取抽查方式对学校开展近视防控进行实地督查,并向被督查单位反馈意见。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中小学“近视防控”工作已纳入市政府对区县政府考核,各校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聚焦重点,采取措施,认真落实。
(二)加强学习。各校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系统学习《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教体艺厅函〔2021〕19号)《秀山自治县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秀山教发〔2021〕9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全面领会“近视防控”的精神实质,把握好开展督查工作的主要内容。
(三)落实整改。各教育督导责任区要重在发现“近视防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督促中小学校制定整改方案,立行立改。对工作推进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及时的单位和个人,要加大督办、通报、约谈和问责力度,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联系人及方式:陈成,76868981。
附件:秀山自治县中小学近视防控督查记录表
秀山自治县教委秀山自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2年3月9日
秀山自治县中小学近视防控督查记录表
责任区(盖章): 学校: 时间:
项目 |
督查内容及要点 |
督查情况 |
备注 |
一、减轻学业负担 |
1.是否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组织安排教学活动,注重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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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进一步落实减负提质相关要求,强化年级组和学科组对作业数量、时间和内容的统筹管理。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完成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初中不得超过90分钟,高中阶段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寄宿制学校要缩短学生晚上学习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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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科学布置作业,提高作业设计质量,促进学生完成好基础性作业,强化实践性作业,减少机械、重复训练,不得使学生作业演变为家长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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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 管理 |
4.是否坚决控制义务教育阶段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1次,其他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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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是否存在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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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改善 环境 |
6.是否存在“大班额”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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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是否严格执行《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 7793-2010)要求,其中课桌面上的维持平均照度值不低于300lx,照度均匀度不低于0.7;黑板应设局部照明灯,维持平均照度值不低于500lx,照度均匀度不低于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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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是否根据学生座位视角、教室采光照明状况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每月调整座位。使用固定课桌椅的学校,是否每个教室至少配置3种型号,且每学期应进行适应学生身高、坐高的课桌椅调配;使用可调节课桌椅的学校,是否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适应学生身高、坐高的课桌椅高度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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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书本在课桌上“堆长城”的现象,改善学生阅读、书写用眼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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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护眼 措施 |
10.是否严格组织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做眼保健操之前是否提醒学生注意保持手部清洁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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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是否教会学生正确掌握执笔姿势,并督促学生读写时坐姿端正,监督并随时纠正学生不良读写姿势,提醒学生遵守“一尺、一拳、一寸”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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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体育 锻炼 |
12.是否确保中小学生在校时每天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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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是否确保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课时,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阶段每周2课时的体育课;是否落实每天安排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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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健康 教育 |
14.是否积极发挥健康教育课的主渠道作用,落实健康教育课程中视力保护、近视防控等知识内容教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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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是否开展爱眼日、视力保护日、爱眼文化节等近视防控活动的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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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电子产品 |
16.是否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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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视力 监测 |
17.是否严格落实每年一次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配合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确定的视力监测机构每学期组织开展2次视力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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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是否建立视力异常学生档案,由校医或保健教师对视力初筛异常和已近视学生的诊断、矫治和配镜情况进行跟踪、了解、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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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是否做好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新发率等的报告和统计分析,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视力筛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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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健康 管理 |
20.是否建立校领导、班主任、校医(保健教师)、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等为一体的视力健康管理队伍,明确和细化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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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是否将近视防控知识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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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双面打印,一校一表记录填写,督查结束后于4月1日前将纸质件加盖公章后交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汇总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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