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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教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0-01-08 | [ 发布日期 ] | 2020-01-21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转发关于印发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县督导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转发重庆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县
督导评估工作方案和评估指标的通知
教委各科室,各教育督导责任区,各义务教育法人学校:
现将《重庆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县督导评估工作方案》和《重庆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县督导评估指标》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掌握评估内容与标准,提高对优质均衡的认识,将优质均衡发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教育发展的目标。
附件:1.重庆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县督导评估工作方案
2.重庆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县督导评估指标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0年1月8日
附件1
重庆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县
督导评估工作方案
为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跨越,实现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教育部印发的《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规程》(国教督办函〔2019〕30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70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大力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强化各级政府责任,确保义务教育优先发展,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步伐,推动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校达标”“项项达标”,持续缩小城乡和校际差距,为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稳步推进。立足实际,面向未来,科学规划,完善措施,强化保障,稳步实施,扎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县创建工作。
(二)注重实效。按照“成熟一个、评估一个”的原则,推动政府保障更强、资源配置更优、教育质量更高、社会认可更好,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位学生。
(三)客观公正。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动态监测系统,确保评价结果科学准确。
三、督导评估内容
分阶段对全市38个区县(自治县)及两江新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县督导评估。督导评估内容与标准按照教育部印发的《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规程》执行。
四、督导评估程序
(一)区县自评。区县政府对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开展自评。自评达到要求的,形成自评报告,填写《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县申报表》,加盖区县政府公章。自评情况在区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向市政府提出督导评估申请,申请材料抄送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差异系数测算和社会认可度调查。委托市教育评估院按照相关要求,对申报区县开展差异系数测算和社会认可度调查,分区县分别形成差异系数测算报告和社会认可度调查报告。
(三)指标审核。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专家对差异系数和社会认可度符合要求的申报区县,进行指标审核。
(四)发布公告。指标审核符合要求的申报区县,在市教委公众信息网发布督导评估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五)实地核查。在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领导下,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专家对符合要求的申报区县进行实地核查。通过实地核查的区县,经市政府同意后,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审核认定。
五、申报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区县方可申报:
(一)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认定三年以上;
(二)申报前三年未发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规定指标不达标现象,其中,小学、初中差异系数分别不超过0.60、0.50;
(三)在国家或市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的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四)按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规定指标测算的小学、初中差异系数分别不高于0.50、0.45;
(五)申报当年教育系统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严重违法违纪违规事件,未发生“校闹”、社会舆论关注或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六、申报材料
(一)区县政府关于申请认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
县的报告。
(二)区县政府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自评报告。
(三)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县申报表。
(四)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政策文件汇编(仅报电子版)。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版),于每年11月30日前报送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各区县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教育投入,精心部署实施,创新方式方法,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加强结果运用。将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作为对区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教育发展水平综合评估的重要依据。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通过国家认定的区县给予适当经费补助。
(三)加强监测复查。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监测复查结果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区县,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约谈、问责。对连续两年下滑的区县,将撤销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县”称号。
附件2
重庆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县督导评估指标
类别 |
指标 |
标准 |
要求 |
一资源配置 |
1.每百名学生拥有高 于规定学历教师数 |
小学4.2人(3.57人),初中5.3人(4.51人) |
(1)7项指标每所学校至少6项达标,余项不低于要求的85%;(2)所有指标校际差异系数小学均不高于0.5、初中均不高于0.45 |
2.每百名学生拥有县 级以上骨干教师数 |
小学1人(0.85人),初中1人(0.85人) | ||
3.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 专任教师数 |
小学0.9人(0.77人),初中0.9人(0.77人) | ||
4.生均教学及辅助用 房面积 |
小学4.5平方米(3.83平方米),初中5.8 平方米(4.93平方米) | ||
5.生均体育运动场馆 面积 |
小学7.5平方米(6.38平方米),初中10.2 平方米(8.67平方米) | ||
6.生均教学仪器设备 值 |
小学2000元(1700元),初中2500元(2125元) | ||
7.每百名学生拥有网 络多媒体教室数 |
小学2.3间(1.96间),初中2.4间(2.04间) | ||
二政府保障 |
8.学校规划布局 |
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 要求 |
15项指标必须项项达标 |
9.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教师编制标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本装备配置标 准“四统一” |
(1)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达标《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2)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师生比小学1:19、初中1:13.5;(3)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小学700元、初中900元 | ||
10.音乐、美术专用教室 |
(1)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 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2)每间音乐 专用教室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 教室不小于90平方米 | ||
11.规模 |
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 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 | ||
12.班额 |
所有班级学生数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 超过50人 | ||
13.小规模学校公用经 费 |
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 生核定公用经费 | ||
14.特殊教育公用经费 |
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 | ||
15.教师工资待遇 |
(1)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保障 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国办发 |
类别 |
指标 |
标准 |
要求 |
|
|
〔2018〕89号)精神,全区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2)按规定足额核定 教师绩效工资总量 |
|
16.教师培训率 |
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100% | ||
17.教职工编制 |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 和岗位数量 | ||
18.教师交流轮岗率 |
(1)全区县每年交流轮岗教师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2)骨干教师不 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 ||
19.专任教师持证率 |
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100% | ||
20.就近入学率 |
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率分别达到100%、95% 以上 | ||
21.优质高中招生名额 分配 |
全区县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 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 | ||
22.留守儿童和随迁子女入学 |
(1)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健全;(2)全区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 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 | ||
三教育质量 |
23.初中三年巩固率 |
全区县初中三年巩固率95%以上 |
9项指标必须项项达标 |
24.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率 |
全区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95%以上 | ||
25.学校治理 |
(1)所有学校制定章程;(2)所有学校实 现管理与教学信息化 | ||
26.教师培训经费 |
全区县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 经费预算总额的5%落实教师培训经费 | ||
27.设施设备利用率 |
(1)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 (2)设施设备利用率水平较高 | ||
28.五育并举 |
(1)突出德育实效,提升智育水平,强化体育锻炼,增强美育熏陶,加强劳动教育; (2)所有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 | ||
29.课程开设 |
(1)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2)配备专兼职相结合 的劳动教育教师;(3)有满足劳动教育需要的实践基地和场所;(4)全面开设劳动课,且劳动实践时间不少于综合实践活动课时 的50% | ||
30.课业负担 |
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号)精神, 学生无过重课业负担 | ||
31.学业水平 |
在国家或市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III级以上,且校际差 异率低于0.15 | ||
四社会认可 度 |
32.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调查对象包括家长、教师、校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及其他群众。抽样调查数量按申报区县常住人口的1.5‰确定,家长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其他各类调查对象数量大体相当。 | ||
五一票否决 |
1.存在以考试方式招生;
6.有弄虚作假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