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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教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2-05-30 | [ 发布日期 ] | 2022-06-06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秀山自治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秀山自治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秀山教督〔2022〕10号
各教育督导责任区,各乡镇(街道)中心校,二级法人学校,委直属单位:
现将《秀山自治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秀山自治县教委 秀山自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2年5月30日
秀山自治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
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切实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全面深化义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中共重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印发《重庆市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方案(试行)》(渝教督发〔2021〕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教育体系,引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评估原则
(一)坚持正确方向。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坚持正确政绩观和科学教育质量观,促进义务教育公平发展和质量提升。
(二)坚持育人为本。面向全体学生,注重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全面培养,引导办好每所学校、教好每名学生,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三)坚持科学有效。注重统筹整合,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改进评价方法,强化结果评价与增值评价相结合、综合评价与特色评价相结合、自我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线上评价与线下评价相结合,着力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倾向,促进形成良好教育生态。
(四)坚持以评促建。分层实施,推进义务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推动自我评价常态化,强化过程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有效发挥引导、诊断、改进、激励功能,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评估内容
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包括学校、学生二个层面,具体指标附后。
(一)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主要包括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管理、学生发展等五个方面重点内容,旨在促进学校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要求,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充分激发办学活力,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
(二)学生发展质量评价。主要包括学生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发展、审美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重点内容,旨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
四、评价实施
(一)责任分工
按分层实施的原则开展。学生发展质量评价由学校负责实施;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实行学校自评、县级评价。
各义务教育学校负责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质量进行评价,对本校办学质量进行自评。县教委、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学校办学质量进行评价,评价结果报县委、县政府。县委、县政府对本县义务教育质量和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自评,自评报告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评价周期
对学生、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实现全覆盖,原则上每3年一轮,并保证在校长任期内至少进行一次评价。
(三)组织实施
1.学校办学质量评价。
学校自评。全县义务教育学校依据《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标》(附件1)常态化开展自我评价并及时改进。自评报告在每学年初(9月30日)前将上学年度的自评报告材料报送县政府教育督导室。
县级评价。县教委、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确定受评学校,受评学校应符合校长任职1年以上,学校开办1年以上等条件。县教委、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在开展现场督评前2周通过OA系统发布督导评估实施细则。评估组对受评学校督导进行现场评估,主要通过观课、校园巡查、访谈、问卷调查、查阅资料等方式采集信息。督导评估信息采集、处理完成后召开学校行政管理人员集中反馈,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县教委、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根据现场督评和线上督评情况,撰写全县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年度工作报告,每年3月底前报送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市级评价。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结合对县政府履职评价工作的同时对学校办学质量进行抽查。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设立“重庆市素质教育质量保障示范校”。学校内部质量保障制度完善、运行良好,办学规范优质,发展增值明显的典型学校,经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推荐,可申报评审。
2.学生发展质量评价。
各义务教育学校依据《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指标》(附件2),结合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完善本校学生发展质量评价实施方案;通过信息化等手段,加强过程性评价,客观记录学生课程学习和表现情况,纳入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探索学生、家长、教师以及社区等参与评价的有效方式;每学期末形成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报告。
五、结果运用
(一)督促问题整改。受评学校根据评估组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举措、时限、责任人,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成效。对评价发现的问题,学校要结合教研、教改加强内部整改;县教委基础教育科、县教师进修校、教育督导责任区,履行指导职责,指导学校完善内部质量保障制度,改进教育教学和管理,提升办学治校和实施素质教育能力。
(二)纳入督导考核。县教委将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结果作为对学校质量考核、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和校长考核、任免的重要参考。依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对履职不到位、落实政策不力、违反有关规定、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下降且整改不到位的,要对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副校长、教育教学管理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三)推广典型经验。总结学校、学生质量评价在制度建设、组织实施、结果运用等方面经验,梳理典型案例、创新举措等,在全县范围内予以宣传、推广和运用,扩大辐射面,提高影响力。开展县级“素质教育质量保障示范校”创建工作。
六、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教委和学校要将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部门协同、多方参与的组织实施机制。县教委、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具体统筹实施全县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工作,将实施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工作与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学校督导评估、校长任期评估等工作有效整合,统筹实施。
(二)强化队伍建设。严格选聘标准,健全选聘程序,按照讲政治、有担当、精业务的原则,组建由督学、教育行政及教育科研等方面人员组成的质量评价队伍。开展评价队伍能力提升培训,提升评价人员在教育政策、教育管理、督导评价等方面的政治理论素养、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附件:1.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标
2.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指标
附件1
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标
重点内容 |
关键指标 |
考查要点 |
A1. 办学 方向 |
B1.加强党建工作 |
1.健全党对学校工作领导的制度机制,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推进党的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紧密融合,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 2.落实学校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建带团建、队建,充分发挥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作用。 |
B2.坚持立德树人 |
3.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科学教育质量观,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要求,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4.把立德作为育人首要任务,制定并有效实施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的具体工作方案,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教育引导学生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 | |
A2. 课程 教学 |
B3.落实课程方案 |
5.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规范使用审定教材,不得引进境外课程、使用境外教材。 6.加强课程建设,特别是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课程建设,重视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有效开发和实施地方课程、校本课程。 |
B4.规范教学实施 |
7.健全学校教学管理规程,统筹制定教学计划;按照课程标准实施教学,不存在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等问题。 8.完善教师集体备课制度,健全教学评价制度,注重教学诊断与改进;校长深入课堂听课、参与教研、指导教学。 9.健全作业管理办法,统筹调控作业量和作业时间;严控考试次数,不公布考试成绩排名;实现课后服务全覆盖,提高课后服务质量。防止学业负担过重。 | |
B5.优化教学方式 |
10.积极学习应用优秀教学成果和信息化教学资源,鼓励教师改进和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11.坚持因材施教、教好每名学生,精准分析学情,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帮扶学习困难学生。 12.强化实践育人,积极开展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 |
A3. 教师 发展 |
B6.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
13.按照“四有”好老师标准,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积极选树先进典型,严肃查处师德失范行为。 14.关心教师思想状况,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人文关怀,帮助解决教师思想问题与实际困难,促进教师身心健康。 |
B7.重视教师专业成长 |
15.实施教师专业发展规划,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注重青年教师培养;健全校本教研制度,支持教师参加专业培训、凝练教学经验。 16.教师达到专业标准要求,具备较强的育德、课堂教学、作业与考试命题设计、实验操作和家庭教育指导等能力,以及必备的信息化素养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校长注重不断提高学校管理与教育教学领导力。 17.重视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班主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 |
B8.健全教师激励机制 |
18.完善校内教师激励体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注重精神荣誉激励、专业发展激励、岗位晋升激励、绩效工资激励、关心爱护激励。 19.树立正确激励导向,突出全面育人和教育教学实绩,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评价倾向,充分激发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创造性。 | |
A4. 学校 管理 |
B9.完善学校内部治理 |
20.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健全并落实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发挥社区、家长委员会等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作用。 21.制定符合实际的学校发展规划,推进学校内涵发展、特色建设,增强学校办学活力。 |
B10.保障学生平等权益 |
22.落实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实行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快慢班;落实控辍保学登记、报告和劝返等责任;不存在违规招生、迫使学生转学退学等问题。 23.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等政策,加强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其他需要特别照顾学生的关爱帮扶和心理辅导。 | |
B11.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
24.建设体现学校办学理念和特色的校园文化,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增进师生相互关爱,增强学校凝聚力;密切家校协同育人,强化家庭教育指导。 25.优化校园空间环境,建设健康校园、平安校园、书香校园、温馨校园、文明校园,营造和谐育人环境。 | |
A5. 学生 发展 |
B12.学生发展质量状况 |
26.加强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建设和使用,客观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整体水平及变化情况。 27.师生、家长、社会等方面对学校办学质量的满意度。 |
附件2
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指标
重点内容 |
关键 指标 |
考查要点 |
A1. 品德发展 |
B1.理想信念 |
1.了解党史国情,珍视国家荣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立志听党话、跟党走,从小树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的志向。 2.会唱国歌,积极参加升国旗仪式;积极参加重要节日、纪念日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参加少先队、共青团活动。 3.热爱并努力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传承红色基因,增强“四个自信”;积极向英雄模范和先进典型人物学习。 |
B2.社会责任 |
4.养成规则意识,遵守校规校纪,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 5.爱护公共财物,保护公共环境,热爱大自然;节粮节水节电,低碳环保生活;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主动为班级、学校、同学及他人服务。 | |
B3.行为习惯 |
6.注重仪表、举止文明,诚实守信、知错就改,朴素节俭、不相互攀比。 7.孝敬父母,尊重师长、同学和他人,礼貌待人,与人和谐相处。 8.自己事情自己做,他人事情帮着做。 | |
A2. 学业发展 |
B4.学习习惯 |
9.保持积极学习态度,具有学习自信心和自主学习意识,善于合作学习,努力完成学习任务。 10.掌握有效学习方法,主动预习,认真听讲,积极思考,踊跃提问,及时复习,认真完成作业。 |
B5.创新精神 |
11.积极参加学校兴趣小组社团活动,有小制作、小发明、小创造等科学兴趣特长。 12.有好奇心、想象力和求知欲,有信息收集整合、综合分析运用能力,有自主探究、独立思考、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意识与能力。 | |
B6.学业水平 |
13.理解学科基本思想和思维方法,掌握学科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课程学业质量标准要求;校内、校外学业负担感受状况。 14.养成阅读习惯,具备一定阅读量和阅读理解能力;主动参与实验设计,能够完成实验操作。 | |
A3. 身心发展 |
B7.健康生活 |
15.营养健康饮食,讲究卫生,按时作息,养成坐、立、行、读、写正确姿势;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坚持每天锻炼身体至少1小时,坚持做广播体操、眼保健操。 16.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意识,掌握安全、卫生防疫等基本常识,注重日常预防和自我保护,具备避险和紧急情况应对能力。 17.不沉迷网络游戏,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远离毒品。 |
B8.身心素质 |
18.体质健康监测达标,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有效控制近视、肥胖、脊柱姿态不良等。 19.保持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乐观向上、阳光健康心态,合理表达、控制调节自我情绪;能够正确看待挫折,具备应对学习压力、生活困难和寻求帮助的积极心理素质和能力。 | |
A4. 审美素养 |
B9.美育实践 |
20.积极参加学校、社区(村)组织的文化艺术等各种美育活动。 21.经常欣赏文学艺术作品、观看文艺演出、参观艺术展览等。 |
B10.感受表达 |
22.掌握1—2项艺术技能,会唱主旋律歌曲。 23.具备健康向上的审美趣味、审美格调,能够在学习和生活中发现美、感受美、欣赏美、表达美。 | |
A5. 劳动与社会实践 |
B11.劳动习惯 |
24.具有尊重劳动、热爱劳动的观念,能够吃苦耐劳,尊重劳动者,珍惜劳动成果。 25.积极参加家务劳动、校内劳动、校外劳动,具有一定的生活能力和劳动技能。 |
B12.社会体验 |
26.积极参与社会调查、研学实践、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 27.在农业生产、工业体验、商业和服务业实践中,主动体验职业角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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