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 >教育督导 >机构队伍
[ 索引号 ] | 115002410091384799/2023-0005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教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3-04-10 | [ 发布日期 ] | 2023-04-13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秀山自治县责任督学考核办法(修订)》的通知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秀山自治县责任督学考核办法(修订)》的通知
秀山教督〔2023〕4号
各教育督导责任区,各乡镇(街道)中心校,二级法人学校,委直属单位:
《秀山自治县责任督学考核办法(修订)》已经县教委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秀山自治县教委
秀山自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3年4月10日
秀山自治县责任督学考核办法(修订)
为加强对责任督学工作管理,充分发挥责任督学对学校教育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服务作用,切实提高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实效,根据《重庆市教育督导条例》《重庆市教育督导责任区督学工作规范》《重庆市教育督导责任区建设指南》《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督导责任区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责任区责任督学。
二、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责任督学的日常工作开展情况、敬业精神、履职情况、督导信息化运用、工作绩效等五个方面。
三、考核周期
每学期考核一次。
四、考核方式
实行各教育督导责任区主任考评和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考评相结合的方式。由责任区主任结合责任督学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再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根据责任督学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五、考核程序
(一)责任区考核。由各督导责任区主任结合每学期责任督学日常工作开展情况按百分制进行考核,考核得分第一名与第二名之间至少要有3分差距,其他人员得分不准出现并列。
(二)督导室考核。由督导室每学期按责任督学考核细则(具体见附件)进行考核。
(三)结果认定。考核结果经县教委领导审定。
六、综合考核分计算方法
每学期责任督学综合考核分=督导责任区考核得分x70%+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考核得分x30%+加分。
七、考核等次
(一)考核结果70分以上为合格,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定为不合格:
1.责任督学参加督导工作次数达不到规定次数的50%;
2.未履行好相关工作职责,存在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等行为;
3.发现重大问题未及时上报的;
4.违反工作纪律,在全县造成不良影响的。
八、结果运用
1.将责任督学综合考核得分在全县教育系统通报;
2.综合考核结果作为责任督学评优评先和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
3.对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责任督学资格。
九、其他说明
本办法自2023年春期起执行,解释权归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秀山自治县责任督学考核办法(试行)》(秀山教督〔2022〕7 号)同时废止。
附件:秀山自治县责任督学考核细则(修订)
附件
内容 |
考核要点及办法 |
权重 |
考核方式 |
得分 |
敬业精神 (15分) |
1.加强自身学习,每学期教育督导责任区集体学习次数不少于10次,同时接受规定的业务培训,缺席培训或例会一次扣0.5分。 |
5 |
查看学习笔记或工作台账 |
|
2.积极参加县教育督导部门、督学责任区的相关会议和培训、交流活动,缺席一次扣1分。 |
5 |
查看工作台账 |
||
3.积极完成县教育督导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按完成工作任务好、较好、一般、差情况分别记5分、4分、3分、0分。 |
5 |
查看工作台账 |
||
履职情况 (55分) |
4.到责任区学校开展全面督导活动每月法人学校1次以上,村小每学期2次以上。查督学督导记录,每缺一次扣1分。 |
20 |
查阅资料 |
|
5.每学期教学督导员听课不少于60节,安全督导员听课不少于30节,其余督学听课均不少于40节,少一节扣1分,扣完为止;教学督导员撰写听课报告,学期末将电子件上传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未上交扣3分。 |
20 |
查阅资料 |
||
6.教学督导员每学期有针对性地开展责任区教研活动2次以上,少1次扣5分;安全督导员对责任区学校安全稳定信访情况做到每学期有分析研判报告和学期工作小结,学期末将电子件上传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少一项扣5分。 |
10 |
查阅资料 |
||
7.每月初制订月工作计划,每月末撰写月工作总结,并及时上传督导信息系统,少一次扣0.5分。 |
5 |
查看督导系统 |
||
督导信息化运用 (20分) |
8.熟练使用教育督导管理信息平台进行信息化办公,所有规定项目印证资料及时上传。每少一项扣1分,每少一次扣0.2分,扣完为止。 |
20 |
督导系统统计 |
|
工作绩效 (10分) |
9.履职不力且学校被通报批评视情节轻重一次扣相关督学0.5分—5分。 |
10 |
查阅文件和台账 |
|
加分 (5分) |
责任督学撰写的教育督导典型案例或研究论文获奖及其他教育督导活动获奖的,按国家级、市级和县级分别加5分、3分、1分。 |
5 |
查阅文件或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