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关于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规章,负责全县教育工作。
2.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管理全县所属事业单位,负责全县教育体制改革,负责所属学校的布局结构调整;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教材建设及教育科研工作;负责教育统计、信息工作。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组织实施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和民族地区倾斜的政策措施,实施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全县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监测工作,负责对全县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5.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组织实施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
6.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教育经费的审计监督,负责教育经费的安排和预决算工作;负责对本系统教育援助的管理。
7.统筹管理、协调民办教育,组织实施民办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承担民办教育监管的责任。
8.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及中等职业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等工作。
9.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教育系统人事、教育培训、人员调配;牵头组织职称评审工作。
10.负责大中专学校的招生、考试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负责小学、初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的发放工作。
11.负责全县的语言文字管理工作;拟订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负责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12.负责对各类学校的国有资产进行宏观管理;指导学校建设、教育装备、勤工俭学、学校后勤改革工作。
(二)单位构成
本部门有一级预算单位1个,教委机关等75个二级预算单位。
教委内设机构: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设5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政务公开、宣传等工作;负责公文运转和管理、督查督办、印章管理;负责处理教育来信来访,牵头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后勤服务等工作。
2.组织人事科。
负责教育系统人事、人才工作;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人事和社会保障工作;承担所属单位的教师培训及继续教育管理指导工作;拟订并指导实施教师队伍建设的中长期规划;指导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牵头支教工作;管理中小学教师培训证书发放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负责教育系统人员调配、职务评聘、考核晋级、表彰奖励及相关专家推荐工作;承办机关调研员及其以下非领导职务和一般行政职务干部的有关管理工作。
3.财务科。
负责教育系统财务工作的管理和指导;负责教育经费管理;负责所属单位及机关国有资产、预算决算、财务管理和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监督检查学校收费,组织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政策措施;牵头教育扶贫、救灾和学生资助工作;负责审核中小学校用款计划;核算中小学校财务收支,编制财务报表;负责反馈学校资金使用和预算执行情况;负责保管中小学校财务档案。
4.教育科。
承担全县基础教育管理指导工作;指导实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的政策;指导基础教育改革工作;指导推进九年制义务教育和扫盲工作;指导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指导民族教育;指导中小学德育;负责高中学籍管理;管理所属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民办教育、学校校园文化建设、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
5.法制安全科。
负责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处置教育系统突发事件;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学生意外伤害保障机制和学校安全防范体系;负责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宣传教育;牵头校园及其周边综合整治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的督查和考核评估;负责教育系统信访工作;负责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 143307.24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39890.54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 万元,事业收入 3416.7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 26695.94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和学前教育公用经费等拨款增加 24973.74 万元,事业收入增加1722.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 143307.24 万元,其中:教育支出 118494.6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 14849.57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4528.67 万元,住房保障 5434.4 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 26695.94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 21751.92 万元,项目支出增加 4944.02 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39890.54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39890.54 万元,比2019年增加 24973.7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04528.44 万元,比2019年增加 22046.42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及学前等公用及建设经费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35362.09 万元,比2019年增加 2927.32 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各项专款增加等,用于义教公用、学生营养改善、学生资助等重点工作。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 18 万元,比2019年减少 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2019年减少0 万元;公务接待费 3 万元,比2019年减少 5 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人数及次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5 万元,比2019年减少 15 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减少,严格公务用车的管理;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比2019年减少(或增加) 0 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80万元,比上年增加 0 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35362.09 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17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3 辆、执勤执法用车 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 0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江辉,联系方式:023-76868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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