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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教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2-11-10 | [ 发布日期 ] | 2022-11-15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教育系统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教育系统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教育督导责任区,各乡镇(街道)中心校,二级法人学校,委直属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职改办《关于印发教育系统2022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教职改发〔2022〕5号)、县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全县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秀山职改办〔2022〕37号)和县教委《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申报条件的通知》(秀山教发〔2020〕27号)要求,结合教育实际,现就开展2022年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县教育系统在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人员。
以下情形不得申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在受处分期间的;专业技术人才受到政务(党纪)处分,在处分影响期内的;其他规定不得晋升职称(职务、职级)期间的。
二、申报名额
各学校(单位)应在专业技术岗位限额内申报。除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不受指标限制以外,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按照以下比例四舍五入后进行申报:
余岗数(个) |
申报比例或指标数(个) |
30以上 |
22% |
21-30 |
6 |
16-20 |
5 |
11-15 |
4 |
6-10 |
3 |
3-5 |
2 |
1-2 |
1 |
全县正高级申报名额不超过4个,由县教委根据正高级空缺岗位数和申报条件研究确定上报。
三、时间安排
(一)中小学教师、实验、研究系列高级以及中职系列高级评审申报材料应于2022年11月23日向县教委组织人事科305室报送。
(二)中小学教师、实验、研究、中职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材料以及初定、确认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于2022年12月5日—7日报县教委组织人事科303室。
(三)以上材料须按规定时间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高级职称系列:登录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教师自助子系统(网址https://jzg.emis.cq.cn:8082/selfservice/index),按人事管理权限向所在单位申报,提交申报材料。系统操作说明另行通知。
中初级职称系列:中小学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向县教委提交纸质材料;教育研究中初级、实验技术中初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按相应评委会要求执行。民办学校人员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由县职改办审核后交相关评委会挂靠部门。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所在(学校)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可信、准确、齐备负责,确保网上提交电子件清晰可辨。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清楚、不清晰的,各单位应通知申报人员,在限定时间内一次性补充完善。申报人逾期未补充完善的,视为放弃申报。民办学校教师申报职称享有同公办学校同等待遇,学校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职称。
各学校(单位)应将拟推荐人员的《重庆市×××职称评审表》(高级职称系列系统自动生成)和有关材料,在本单位公开场所集中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有条件的还应同时在单位办公平台公示。未经公示的人员不得上报,未经公示的材料不得上传。对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无问题的《重庆市×××职称评审表》,须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按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签字盖章上报。
(三)审核报送。学校(单位)推荐的高级职称系列申报材料,县教委结合申报条件再次审核把关,并将职称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的《重庆市×××职称评审表》《XXXX年职称申报送审名册》,经县人社部门签章报送。《XXXX年职称申报送审名册》同时送当地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备案。
(四)材料受理。县教委受理中初级职称申报材料,按职称系列进行汇总,不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要求报送的材料,不予受理。
(五)组织评审。县教委按县职改办规定组织评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评审终止:
(1)在评委会评审前,接到投诉举报且查证属实的。
(2)评审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并被查证属实的。
(3)评委会评审表决时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六)公示核准。县职改办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县教委同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县职改办核准发文。
(七)复查。申报人对涉及本人的评审结果不服的,按职称申报渠道申请复查。复查主要核查评审程序是否符合规范,评审过程中有无错看、漏看申报人业绩成果材料造成误判等情况。申请人须在评审结果确认后2个月内按职称申报材料报送渠道提出复查申请,否则不予受理。
五、申报材料
1.电子件:基本资格类、业绩类及其他有关材料。须具备“三要素”,即:签注“与原件相符”、审核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鲜章)。
申报人不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强化诚信承诺责任制,由申报人承诺所填学历学位信息真实,所在单位负审查主体责任。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认证。论文(著作),须提供封面、目录、正文(著作除外)、版权页的复印件。
纸质件。《重庆市×××职称评审表》《XXXX年职称申报送审名册》一式两份。中小学教师中初级职称及初定、确认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须附佐证材料。教育研究中初级、实验技术中初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初级职称按相应评委会要求执行。
六、纪律要求
申报人要认真履行“诚信承诺”,一个年度内通过正常申报渠道(不含各种“绿色通道”评定)只能申报一次职称,且不得违规以兼职、挂靠、假冒等形式通过其他单位申报。
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有关人员、评审专家或评审办事机构工作人员,按《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重庆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21〕25号)进行处理。
七、有关事项
(一)关于培训和指导。各学校(单位)应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宣传职称政策,加强对申报人员的培训,指导民办学校教师申报职称。组建职称申报材料审核小组,由(学校)单位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组成(3至5人),负责本(学校)单位申报人员的材料审核工作。申报人数较多的(学校)单位,职称工作人员应不少于3人。凡与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的,应当申请回避。
(二)关于截至时间。申报人员任职时间及中小学职称教学水平考评合格证有效期的计算截至2022年12月31日。
(三)关于破格申报。破格申报人员无须再单独提前送审,按规定填写《重庆市职称破格申报表》(附件5),随其他申报材料一同报送。除高校、研究系列外,其他系列均取消论文破格申报条件。
(四)关于几类人员职称申报。
1.援外援藏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资历符合援外援藏管理规定有关职称晋升政策的,仍可通过下半年的正常渠道进行职称申报。按照《关于援藏干部管理的若干意见(暂行)》精神,援藏期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符合职称申报条件的,按规定免外语计算机考试、教学水平考评,减免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学分),在藏期间业务工作总结和有关技术报告可作为职称申报论文对待。申报副高级职称的,可提前2年(援藏期为1.5年)或3年(援藏期为3年),学历放宽到大专。
2.全职参与脱贫攻坚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干部队伍建设的通知》、《推进全市乡村人才振兴若干措施》(渝人社发〔2019〕44号)精神,对全职参与脱贫攻坚1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市和区县属单位选派到农村乡镇全职工作1年及以上的乡村振兴专业技术人才,选派期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的,职称评审对外语、计算机、论文和继续教育可不作要求,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
3.中小学专(兼)职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重庆市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渝教人〔2014〕50号)执行。
(五)关于评审材料归档。各有关学校(单位)应按县教委通知及时领回评审表。评审表与职称任职资格通知应一并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和学校(单位)文书档案,并于1个月内同步更新教师在全国教师管理系统的相应信息。
(六)职称证书办理。全面启用职称电子证书,不再办理纸质证书。高级职称通过“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http://ggfw.rlsbj.cq.gov.cn/cqzyjsrcw/positional-portal-web/public/cert/toUserPage)直接下载打印职称电子证书;中初级职称通过“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自主申报,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职称电子证书。
(七)严格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5〕123号)相关规定,高级职称评审费每人420元,中级职称评审费每人240元,初级职称评审费每人120元。
联系人及电话:县教委组织人事科杨朝华,76868813。
附件:1.教育系统有关系列职称申报条件
2.教育系统职称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安排
3.重庆市职称破格申报审核表
4.重庆市事业单位职称评审申报数量备案表
附件1 |
|
| ||
教育系统有关系列职称申报条件 | ||||
职称 系列 |
相关政策文件 |
文号 | ||
中小学教师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申报条件的通知 |
秀山教发〔2020〕27号 | ||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
渝人社办〔2019〕214号 | |||
中职 教师 |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
渝职改办〔2009〕168号 | ||
教育 研究 |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转发重庆市教育系统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的通知 |
渝职改办〔2013〕107号 | ||
实验 技术 |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实验技术人员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通知 |
渝人社发〔2016〕161号 |
附件2
教育系统职称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安排
职称 |
时间 |
报送单位 |
备注 | |
高级 |
11月23日 |
相关学校(单位) |
| |
中初级、初定、确认 |
12月5日 |
上午 |
龙池片区、石耶片区 |
|
下午 |
溶溪片区、梅江片区 |
| ||
12月6日 |
上午 |
清溪片区、石堤片区 |
| |
下午 |
洪安片区、中和片区 |
| ||
12月7日 |
上午 |
城区 |
|
附件3
重庆市职称破格申报审核表
姓名 |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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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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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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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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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校 何专业毕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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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取得何专业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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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格申报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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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何条破格条件 |
符合《×××××申报评审条件》(渝职改办〔××××〕×××号)第×条第×款。 | |||||||
符合破格条件的佐证业绩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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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意见 |
(公章): 年月日 |
区县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意见 |
(公章): 年月日 | |||||
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
说明 |
本表须提交一式2份,并附相关破格材料2份。审核部门留存1份,进入申报材料1份。 |
附件4
重庆市事业单位职称评审申报数量备案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时间: 联系电话:
编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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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编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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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设置方案 核准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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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
等级 |
正高级 |
副高级 |
中级 |
初级 |
总数 |
核准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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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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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设岗位聘用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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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缺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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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评未聘人员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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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职称评审申报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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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备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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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级人力社保部门 备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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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该表格为事业单位推荐人员申报职称评审时填写,作为单位推荐佐证材料使用;
2.试用期人员按拟聘用岗位统计;
3.有关岗位和人员数据统计时间截止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