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渝教师发〔2024〕4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数字重庆建设相关工作部署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4〕1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深化落实“三服务”工作机制,确保数字化改革成果更好惠民有感。现就我市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全程网上办理是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是数字化改革成果造福人民的具体表现,是推进教师队伍建设信息化水平的有益举措。市委市政府对实现教师资格认定网上办理提出了明确要求,请各区县教育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深化认识,对标数字重庆建设各项部署和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具体要求,安排专人负责跟进。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重庆市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附件2),全面掌握教师资格认定的新变化,明晰机构职责分工,确保此项工作高位推进,高效运行。
二、明确变化,强化职责
2024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相较于以往工作流程,主要有以下变化:
(一)关于体检工作方式。2024年申请人仍可自行、就近选择户籍地、居住地、学校所在地等任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确定的医院体检,该体检结论即为申请人当前批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结论,体检结论(报告)各区县互认。各区县教育部门应加强与体检医院之间的沟通以及跨区域教育部门之间的流程衔接,做好体检报告分类整理、跨区域派送等具体工作。此外,各区县教育部门还需认真填写“重庆市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结论统计表”(附件1),并在规定时间内(即5月26日前、10月15日前),将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结论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邮箱(cqjszg@163.com)。邮件名和文件名应保持一致,格式为“XX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结论统计表”。
注意:自体检截止日期起算,体检报告必须在五天内由体检医院所在区县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正式转交给申请人指定的区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此期间,无论是体检医院还是申请人本人,不能擅自传递体检报告,否则该体检结果将被视为无效。请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以保障体检流程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关于申请人报名方式。自2024年起,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报名方式也有所变化。申请人可通过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或“重庆市政务服务网”(zwykb.cq.gov.cn)在线进行申报。为确保报名流程的顺利进行,各相关机构及人员应细读公告内容,充分了解并掌握两种登录方式的具体操作,以便在需要时向申请人提供指导和解答疑问。
(三)关于无犯罪记录核验方式。自2024年起,关于无犯罪记录的核验方式将迎来调整。届时,各相关机构可依托“渝快办”平台,对户籍和居住地在重庆市的申请人进行无犯罪记录的核验与比对。但对于学籍或服役地在重庆的申请人,其无犯罪记录的核验工作暂不支持通过“渝快办”平台进行,仍需按照原有工作流程,采取线下方式进行核验。
三、其他
各区县教育部门提供线上办理的同时,也要为确需线下办理认定的申请人提供线下服务。
联系人及电话:田静、吴月乔,60393048;屈延延(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62658186、86380492。
附件:1.重庆市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结论统计表
2.重庆市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4年4月15日
附件1
重庆市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结论统计表 | |||||||
序号 |
申请认定区县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体检医院 |
体检时间 |
体检结论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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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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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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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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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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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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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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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附件2
重庆市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本市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教师函〔2020〕5号)《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等规定,决定开展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本市户籍人员。
(二)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本市普通高校或本市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非毕业年级的专升本学生及研究生(其中,应届毕业生只能参加6月份的教师资格认定;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只能使用已经获取的学历参加认定)。
(四)在本市服役的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五)已经在本市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或持有由重庆市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问、仁爱之心。
(二)符合《教师法》及《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相应的普通话水平等级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学科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五)应当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指定医院体检合格。
三、认定时间
重庆市2024年社会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分两个批次进行,具体时间安排见“重庆市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表”(附件2-1):
第一批次网报时间为:2024年6月3日9:00—6月20日17:00,本批次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第二批次网报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9:00—10月8日17:00,本批次面向已经取得规定学历毕业证书申请人(在读专升本学生、研究生只能按已经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
四、申请流程
重庆市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将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或“重庆市政务服务网”两种登录方式进行,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后无法进行补报。申请人应及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查阅《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等,熟悉需准备的材料和系统填报步骤,预留充足的填报时间。申请人也可访问网站上的“常见问题”栏目,获取常见问题的解决方案,以更好地应对申请过程中的各种情况。
(一)登录渠道:申请人可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或“重庆市政务服务网”(zwykb.cq.gov.cn)进行网上申报,申请人须认真阅读确认点的注意事项。
“中国教师资格网”登录流程:用户需要先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在首页中找到“网上办事”栏目,随后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版块中的“在线办理”,按照系统的要求进行后续操作。
“重庆市政务服务网”登录流程:用户需要在该网站注册账号并成功登录。登录后,用户应点击首页中的“一件事”集成办理服务栏目;在该栏目下,用户需选择“入学就业”中的“教师资格认定(高中及以下)”选项;进入该页面后,用户点击“智能导办”,按照系统的要求进行后续操作。
(二)填报须知(完成所有网上申报步骤并生成报名信息后方为报名成功):
1.“考试形式”选择:参加统考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参加师范生免试认定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
2.“是否在校生”选择:最后一学期且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应选择“在读应届毕业生”;非应届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应选择“非应届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并补充已经获得的本专科学历信息;用已获得的学历进行申报的社会人员,请选择“非在读人员”。
3.“申请地类型”选择: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选择“户籍所在地”,在所持居住证所在区县申请认定的选择“居住地”,在学籍档案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选择“居住地”。
4.“认定机构”和“确认点”选择(不得跨区县选择确认点)。
(1)高中、中职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三类申请人,网上申报时认定机构为“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确认点为户籍(或学籍档案、居住证、服役所在地)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
(2)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三类申请人,网上申报时认定机构和确认点均为户籍(或学籍档案、居住证、服役所在地)所在区县的教育行政部门。
5.“是否参与全程网办”选择:请所有申请人必须选择“参与”,并按系统要求及时上传所需材料。
(1)普通话证明材料:认定系统能自动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供。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以供核验。
(2)学历/学籍证明:符合申请条件的学历证书,认定系统能自动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供学历证书材料,无法验证的学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①对于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高校学历,申请人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在线申请),②符合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定合格的中等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学历,需提供毕业证原件扫描件。③应届毕业生在系统无法自动验证学籍状态时,需提交由学校出具的在校生证明原件扫描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需出示符合网上申报时的学历毕业证书原件)④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⑤国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
(3)户籍证明材料:根据申请地类型不同,申请人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①申请地类型选择“户籍所在地”的,需提供申请人户口簿主页、本人页、增减页原件扫描件;②申请地类型选择“居住证所在地”的,需提供《重庆市居住证》原件扫描件;③申请地类型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的,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档案证明原件扫描件;④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需提供服役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4)其他材料: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需提供技术资格证明(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原件扫描件。
6.“证书领取方式”选择:应届毕业生只能选择“自取”方式,已取得了学历的申请人可选择“邮寄”或“自取”方式。
7.按系统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其他申请材料,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提交后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信息”将不得随意修改,请申请人慎重填写申请信息。
8.申请人网上申报成功后,应在申报网页及时查阅确认机构发布的注意事项。
(三)体检须知: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完成体检,全市指定体检医院共46所(详情见附件2-2),申请人可就近选择体检医院进行体检。
1.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印发的相关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表由体检医院提供,体检报告由认定机构在体检时间结束后统一和医院对接收取,申请人不得自行携带、提交,否则体检无效。
2.申请人只能在报名成功后再参加体检,体检表内确认点一栏与网上申报确认点需填写一致(体检表见附件2-3),如因个人填写错误导致确认机构未及时收到体检报告,由申请人自行负责。体检报告仅限当前批次认定有效。
(四)网上确认须知:
1.审核确认。此阶段确认机构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符合认定条件的予以确认。请申请人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功能中的“查询报名信息”栏目了解认定进度,查看材料确认情况。对于材料不符合要求,需要修改或补充提交的,认定机构将通过系统留言或电话通知申请人,请申请人及时查看认定数据状态并保持电话畅通。
2.照片邮寄。网上认定状态显示为确认通过后,申请人需邮寄(或现场送达)一张彩色正面免冠一寸白底证件照至确认点(各区县要求不同,具体见确认点注意事项,详细地址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纸质照片需与网上申报时提交的电子照片为相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报名号。
3.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核查。
(2)港澳台居民分别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警务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申请人需及时到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南岸区四公里学府大道9号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综合楼503室)申请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申请人自行将函件交给香港、澳门或台湾的相关部门,由其核实后将核查结果返回重庆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核查结果将作为认定依据。未能按时提供核查结果书面回函的,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无效。
五、认定和证书发放
(一)认定结论公布。各认定机构完成网上审核工作后,将据实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认定结论可登录http://www.jszg.cq.cn查询。
(二)证书邮寄。申请人可在认定系统内选择邮寄或自取证书,选择证书邮寄,认定机构将在规定时间段内邮寄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需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填写收件人信息,如因收件地址错误等原因导致遗失或退回,由申请人自行负责;选择证书自取申请人(2024届应届毕业生还应同时提供毕业证原件),需在规定时间段内到确认点领取,逾期将不再受理。
特别提醒:《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已装入专用密封袋,需由申请人在15日内送交个人人事档案保管机构存档,逾期责任自负。
六、其他
(一)申请人应及时查阅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注意事项,按规定完成网上申报和确认等环节。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人在以上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纳入限制库,五年内不得再次申领。
(三)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认定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认定第二种教师资格。
联系人及电话:田老师、吴老师(市教委师范教育处),60393048;
屈老师(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62658186、86380492。
附件:2-1.重庆市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表
2-2.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联系方式一览表
2-3.体检表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4年4月 日
附件2-1
重庆市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时间安排表
批次 |
内容 |
时间 |
备注 |
第 一 批 次 |
网上申报 |
6月3日9:00- 6月20日17:00 |
面向全体符合条件申请人 |
体检时间段 |
6月4日-6月21日 |
申请人需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 |
确认结论 |
6月28日前完成 |
各区县完成,申请人不参与。 | |
体检结论传送 |
6月28日前完成 | ||
申请人犯罪记录情况核查 |
7月5日前完成 | ||
资格认定 |
7月8日-7月19日 | ||
认定结论公布 |
7月21日10:00 |
登录http://www.jszg.cq.cn查询 | |
证书发放 |
7月22日-7月24日 |
申请人到确认点领取 | |
错误信息更正 |
7月26日前 |
各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 | |
第 二 批 次 |
网上申报 |
9月23日9:00- 10月8日17:00 |
仅面向已取得规定学历证书申请人 |
体检时间段 |
9月24日-10月9日 |
申请人需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 |
确认结论 |
10月18日前完成 |
各区县完成,申请人不参与 | |
体检结论传送 |
10月18日前完成 | ||
申请人犯罪记录情况核查 |
10月25日前完成 | ||
资格认定 |
10月28日-11月8日 | ||
认定结论公布 |
11月11日 |
登录http://www.jszg.cq.cn查询 | |
证书发放 |
11月12日-11月14日 |
申请人到确认点领取 | |
错误信息更正 |
11月19日 |
各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 |
附件2-2
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联系方式一览表
区县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医院地址 |
万州区 |
胡医生 |
023-58608521 |
重庆市万州区三峡医专附属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重庆市万州区高笋塘关门石38号) |
黔江区 |
张医生 |
023-79245785 |
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健康管理科(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正舟路南段360号门诊大楼四楼) |
涪陵区 |
白医生 |
023-72861752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医院B区体检中心3楼(重庆市涪陵区步阳路9号) |
渝中区 |
刘医生 |
13896161881 |
重庆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体检中心(重庆市渝中区紫东国际大厦临江门28号) |
大渡口区 |
刘老师 |
023-68153102 |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医院B区6楼体检中心(重庆市大渡口区翠柏路102号) |
江北区 |
李医生 |
023-67736851 |
重庆市江北区中医院5楼体检中心(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一村35号) |
沙坪坝区 |
曾医生 |
023-65365117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医院新院区(重庆市沙坪坝区井口街道G212平安大道旁) |
九龙坡区 |
李主任 |
023-89068475 |
重庆市九龙坡区中医院(重庆市九龙坡区龙泉村160号) |
黄科长 |
023-81152285 |
重庆高新区人民医院(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铺正街282号) | |
南岸区 |
刘主任 |
023-62905356 |
重庆市东南医院(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通江大道98号东南医院住院部大厅一楼体检中心) |
北碚区 |
王主任 |
023-68355444 |
重庆市北碚区中医院(重庆市北碚区将军路370号) |
刘老师 |
023-68201418 |
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重庆市北碚区嘉陵村69号) | |
吴主任 |
023-68250999 |
西南大学校医院(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 | |
渝北区 |
刘老师 |
023-61800310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医院(重庆市渝北区中央公园北路23号) |
巴南区 |
赵主任 |
023-66210638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巴南医院(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659号巴南医院门诊一楼健康管理部) |
长寿区 |
李医生 |
023-40288008 |
重庆市长寿区中医院利生楼二楼体检中心(重庆市长寿区杏林路1号) |
江津区 |
杨主任 |
023-61069370 |
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潍柴立交旁) |
合川区 |
陆主任 |
023-42727073 |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医院(重庆市合川区南办处希尔安大道1366号综合楼2楼) |
陈主任 |
15909380620 |
重庆市合川区宏仁医院体检中心(重庆市合川区合阳街道北环路300号) | |
永川区 |
甘老师 |
023-49575911 |
重庆市永川区中医院体检中心(重庆市永川区迎宾大道2号) |
南川区 |
田老师 |
023-71410120 |
重庆市南川区中医院2期住院综合楼14楼体检科(重庆市南川区隆化大道15号) |
綦江区 |
江老师 |
023-48621116 |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医院健康体检科(重庆市綦江区古南街道沱湾支路54号2号楼1楼) |
大足区 |
李医生 |
023-43780070 |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医院四楼体检中心(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二环南路1073号) |
潼南区 |
全主任 |
023-81656302 |
重庆市潼南区中医院综合住院大楼二楼健康管理中心(重庆市潼南区巴渝大道中段836号) |
铜梁区 |
舒医生 |
023-45867655 |
重庆市铜梁区中医院新院区(重庆市铜梁区南城街道原乡大道2号) |
荣昌区 |
杨医生 |
15123944294 |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医院(重庆市荣昌区广场北路3号) |
璧山区 |
王主任 |
13436110593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璧山医院健康管理(体检)部(重庆市璧山区双星大道9号) |
梁平区 |
曹老师 |
023-53367027 |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医院门诊四楼体检中心(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碧桂路16号) |
城口县 |
胡医生 |
13330304508 |
重庆市城口县中医院新楼3楼体检科(重庆市城口县葛城镇北环路13号) |
丰都县 |
尹医生 |
13594578336 |
重庆市丰都县中医院体检中心(重庆市丰都县南天湖东路165号医技体检楼3楼) |
垫江县 |
周主任 |
023-85652222 |
重庆市垫江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重庆市垫江县北新西路6号,桂东大道加油站对面) |
武隆区 |
张主任 |
023-77775121 |
重庆市武隆区中医院新院区(重庆市武隆区凤山街道城东村14社) |
忠县 |
马主任 |
023-54230708 |
重庆市忠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重庆市忠县忠州街道中博支路25号) |
开州区 |
刘主任 |
19923232355 |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医院(重庆市开州锦程路243号健康管理中心) |
云阳县 |
聂主任 |
023-55551999 |
重庆市云阳县中医院健康管理体检中心(重庆市云阳县双江街道北城大道618号) |
奉节县 |
张主任 |
023-56529549 |
重庆市奉节县中医院健康管理体检中心(重庆市奉节县夔州街道夔州西路308号) |
巫山县 |
代医生 |
13658222833 |
重庆市巫山县中医院健康管理体检中心(重庆市巫山县高唐街道广东中路277号) |
巫溪县 |
谭医生 |
13594786672 |
重庆市巫溪县中医院新院(重庆市巫溪县宁河街道滨河南路392号前进桥) |
石柱县 |
王医生 |
023-73360789 |
重庆市石柱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重庆市石柱县万安街道都督大道29) |
秀山县 |
龙医生 |
023-76638280 |
重庆市秀山县中医医院体检中心(重庆市秀山县中和街道解放路21号) |
酉阳县 |
陈主任 |
023-75535403 |
重庆市酉阳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重庆市酉阳县桃花源街道中路小商品街11号,原审批大厅) |
冉主任 |
19115608120 |
重庆市酉阳县中医院体检科(重庆市酉阳县鲤鱼桥康复科旁河堤下行20米) | |
彭水县 |
赵主任 |
023-78441894 |
重庆市彭水县中医院老院区(重庆市彭水县汉葭街道高家台街47号) |
万盛经开区 |
汪医生 |
023-81716771 |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中医院3楼(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万东镇花卉路36号) |
两江新区 |
周老师 |
023-61103666 |
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医院(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开大道56号两江天地一单元13楼) |
高新区 |
黄医生 |
023-65714888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学城医院住院部B栋健康管理中心(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55号) |
附件2-3体检表
重庆市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申请认定区县(确认点): 申请资格种类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民 族 |
贴 相 片 处 | ||||||||||||
籍 贯 |
婚 否 |
身份证号码 |
||||||||||||||
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 |
|||||||||||||||
既往病史 (项目见说明) |
本人签名: | |||||||||||||||
(以上空白处由申请人如实填写) | ||||||||||||||||
五官科 |
裸眼视力 |
右 |
矫正 视力 |
右 |
矫正 度数 |
右 |
医师意见:
签名: | |||||||||
左 |
左 |
左 | ||||||||||||||
辨色力 |
其他 眼病 |
|||||||||||||||
听力 |
左耳 米 |
右耳 米 | ||||||||||||||
鼻 |
嗅觉 |
鼻及鼻窦 |
||||||||||||||
面部 |
咽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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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唇腭 |
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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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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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科 |
身高 |
厘米 |
体重 |
千克 |
医师意见:
签名: | |||||||||||
淋巴 |
脊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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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肢 |
关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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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 |
颈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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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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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科 |
血压 |
医师意见:
签名: | ||||||||||||||
营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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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及血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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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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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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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部器官 |
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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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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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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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科检查 |
医师意见: 签名: | |||||||||||||||
申请幼儿教师资格 加测 |
淋球菌 |
医师意见:
签名: | ||||||||||||||
梅毒螺旋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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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科 |
滴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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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球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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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部X线检查 |
医师签名: | |||||||||||||||
心 电 图 |
医师签名: | |||||||||||||||
化验检查 (另附化验单) |
血常规、血生化、免疫检查 |
化验员签字: | ||||||||||||||
尿常规 |
化验员签字: | |||||||||||||||
体检结论 |
主检医生签名: 年 月 日 | |||||||||||||||
体检医院 意 见 |
体检医院 盖章 年 月 日 |
说明:既往病史指心脏病、肝炎、哮喘、精神病、癫痫、结核、皮肤病、性传播性疾病毒品、药物滥用、精神活性物质依赖等病史。本人应如实填写患病时间、治愈等情况,否则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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