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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410091384799/2021-0002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秀山县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1-01-13 [ 发布日期 ] 2021-01-27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日期:2021-01-27

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各教育督导责任区,各乡镇(街道)中心校,二级法人学校,委直属单位:

现将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秀山人社发〔201810)转发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2021113






秀山人社发〔201810


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规〔201711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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