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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教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1-01-13 | [ 发布日期 ] | 2021-01-27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各教育督导责任区,各乡镇(街道)中心校,二级法人学校,委直属单位:
现将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秀山人社发〔2018〕1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2021年1月13日
秀山人社发〔2018〕10号
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规〔2017〕11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23日
附件下载:
2.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doc
2.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