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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教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3-10-16 | [ 发布日期 ] | 2023-10-16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清溪场镇中心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清溪场镇中心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小学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二)机构设置
1、行政办公室。负责学校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政务公开、宣传等工作;负责公文运转、督查督办、印章管理;负责意识形态工作。
2、教导处。承担学校义务教育教学管理、指导工作;拟订并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的政策;负责基础教育改革工作;指导基础教育教学工作;负责招生考试、学籍管理和教材征订工作;指导学校园文化建设工作。承办管理学校体育、卫生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健康教育、卫生保健和防疫工作;负责组织学生体质健康检测;负责指导学校艺术教育和课外文艺活动;负责指导学校体育教学;负责管理县级学生体育运动竞赛和艺术、科技比赛;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国防教育工作。
3、总务处。负责教育经费预决算编制工作,协调和管理教育经费投入;管理指导学校学校财务工作;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监管教育系统收费、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学生资助经费、营养改善计划经费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事业统计、教育经费统计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节能减排工作。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清溪场街道中心校本级纳入教育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本单位实有编制人员108人。本年度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02人,保安5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3545.47万元,支出总计3545.4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4.06万元、增长18.5%,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8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增加4.04万元,事业预算收入减少33.09万元,其他预算收入增加64.2万元,年初结转结余增加130.71万元。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3236.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3.35万元,增长15.1%,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8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增加4.04万元,事业收入减少33.09万元,其他收入增加6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58.27万元,占94.5%;事业收入71.9万元,占2.2%;其他收入106.33万元,占3.3%。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308.98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3225.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8.64万元,增长15.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社保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524.52万元,占78.3%;项目支出701.01万元,占21.7%。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19.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5.43万元,增长56.4%,主要原因是非财政拨款结余转入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296.50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40.51万元,增长19.6%。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8.2万元,增长14.6%。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工资、职务变动以及社保缴费基数变化等人员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98.28万元,增长24.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及项目未纳入年初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38.23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34.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7.88万元,增长12.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社保增加和项目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78.62万元,增长23.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社保增加和项目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53.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7.2万元,增长281.5%,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工程进度慢,资金未支付.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2507.65万元,占8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5.53万元,增长24.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34.71万元,占11.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43万元,下降1.9%,主要原因是本年有退休人员比上年人数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88.01万元,占2.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5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休人员比上年人数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103.97万元,占3.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4万元,下降3.7%,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休人员比上年人数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41.8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72.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37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比上年人数增加。公用经费269.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85万元,增长14.4%,主要原因是学生人数增加导致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4.2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4.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4万元,增长1756.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开展少年宫活动,购买了器材。本年支出8.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2万元,增长177.7%,主要原因是本年开展了少年宫活动,购买了器材。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9.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4万元,增长24.3%,主要原因是本年疫情缓减,人员外出培训人次增多。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和教学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701.01万元。
清溪场街道中心校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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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县教委 |
部门 |
吴吉 |
联系电话 |
15823616500 |
自评总分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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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绩效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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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预算支出执行率达100%,部门预算按时公开率达100%,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人数达2781人,购买办公、教学设备数达14套,贫困资助学生人数达631人,教师进修培训达110人次,资助学校所数达13所,小学入学率达100%以上,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7%以上。 |
全年预算支出执行率达100%,部门预算按时公开率达100%,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人数达3068人,购买办公、教学设备数达14套,贫困资助学生人数达631人,教师进修培训达110人次,资助学校所数达13所,小学入学率达100%以上,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7%以上 |
全年预算支出执行率达100%,部门预算按时公开率达100%,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人数达3068人,购买办公、教学设备数达14套,贫困资助学生人数达631人,教师进修培训达110人次,资助学校所数达13所,小学入学率达100%以上,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7%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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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指 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 |
指标 |
指标值 |
指标权重 |
全年 |
指标得分 |
说明 |
||||||||||||
全年预算执行率 |
% |
≧ |
100 |
10 |
100 |
10 |
||||||||||||||
预决算按时公开率 |
% |
≧ |
100 |
10 |
100 |
10 |
||||||||||||||
营养资金受益学生人数 |
人次 |
≧ |
2781 |
15 |
3068 |
15 |
||||||||||||||
购买办公教学设备数 |
套 |
≧ |
14 |
10 |
14 |
10 |
||||||||||||||
资助学生人数 |
人次 |
≧ |
631 |
15 |
631 |
15 |
||||||||||||||
教师进修培训人数 |
人次 |
≧ |
110 |
10 |
110 |
10 |
||||||||||||||
资助学校所数 |
所 |
≧ |
13 |
10 |
13 |
10 |
||||||||||||||
小学入学率 |
% |
≧ |
100 |
10 |
100 |
10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 |
95 |
10 |
97 |
10 |
||||||||||||||
清溪场街道中心校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一级/二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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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指标名称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计量单位 |
指标权重 |
全年完成值 |
指标得分 |
说明 |
自评得分 |
||||||||||
1 |
2022年义教贫困学生资助 |
受益学校数 |
≥ |
2 |
所 |
60 |
2 |
60 |
100 |
|||||||||||
资助人数 |
≥ |
95 |
人 |
10 |
95 |
10 |
||||||||||||||
生均标准 |
≥ |
500 |
元/年 |
10 |
||||||||||||||||
经费及时发放率 |
≥ |
100 |
% |
10 |
100 |
10 |
||||||||||||||
家长和学生满意度 |
≥ |
95 |
% |
10 |
97 |
10 |
||||||||||||||
2 |
2022年义教营养改善计划 |
受益学校数 |
≥ |
2 |
所 |
60 |
2 |
60 |
100 |
|||||||||||
受益人数 |
≥ |
1520 |
人 |
10 |
1561 |
10 |
||||||||||||||
生均标准 |
≥ |
5 |
元/天 |
10 |
5 |
10 |
||||||||||||||
经费及时发放率 |
≥ |
100 |
% |
10 |
100 |
10 |
||||||||||||||
家长和学生满意度 |
≥ |
95 |
% |
10 |
97 |
10 |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无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财政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对本部门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6612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