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秀山至贵州印江高速公路(重庆段)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 第4号,2018年7月)的相关要求,重庆市交通局于2021年5月26日在重庆市交通局官网公告了“重庆秀山至贵州印江高速公路(重庆段)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相关信息。目前,我局已委托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重庆秀山至贵州印江高速公路(重庆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征求意见稿公开相关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详见附件1。
2、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信息公示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固定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委托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联系以便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建设单位: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交通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23-76864648
地址: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凤栖北路100号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51-7779512 E-mail:sxjthb@126.com
地址:太原市武洛街27号 邮编:030032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拟建公路沿线居民、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时鼓励评价范围之外的居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详见附件2。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公示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住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未经个人自身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本次公告公布之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宝贵意见反馈给建设单位,感谢您对环保事业的大力支持。
附件1重庆秀山至贵州印江高速公路(重庆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交通局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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