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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交通;财政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交通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03-13 | [ 发布日期 ] | 2023-03-13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路事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路事务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经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编办审核,2019年第2次秀山县委编委会议审定,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路局更名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路养护中心。2020年8月经第3次秀山县委编委会研究,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路养护中心更名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路事务中心,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交通局管理的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
(一)职能职责
1.做好本辖区国、省、县公路养护服务工作,开展养护质量动态监测和评定,分析公路设施使用状况,提出公路设施改造或改善方案。保持公路完好、平整、畅通,提高公路的耐久性和抗灾能力。
2.承担本辖区国、省、县公路及交通主管部门安排的损毁公路和桥梁隧道抢险加固、公路灾害应急保通工作;承担公路应急抢险队伍建设和公路应急物资储备。
3.承担本辖区国、省、县公路桥隧的专业化安全监测工作,履行桥隧管养单位职责。
4.实施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做好安全生产、养护技术培训和新技术推广,推进道路养护信息化、数字化建设,确保列养公路维修养护质量和生产安全。
5.承担本辖区国、省、县公路绿化工作,公路行业统计、普查、数据库建设和维护等具体事务性工作。
6.承担公路的小修保养、中修养护工程任务,根据养护工作年度计划组织采购和管理养护材料、机具,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下达的大修养护工程计划任务。
7.承担公路人才队伍建设、行业文明创建和公路文化建设,推进养护科技化、规范化发展。
8.组织实施列养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巡查工作。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路事务中心下设六个科室(办公室、财务科、养护科、法制安全科、建管科、路政巡查科)。核定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路事务中心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88名,其中:领导职数4名(1正3副),工作机构领导职数10名。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5643.72万元,其中: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5615.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28.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万元。收入较上年增加563.5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增加535.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增加28.0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5643.72 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 820.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9.1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8.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395.24万元,住房保障 261.19万元。支出较上年增加563.53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27.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2.0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增加28.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增加310.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95.31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总计5643.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4573.83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41.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8.00万元。支出总计5643.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15.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8.00万元。2023年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563.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23.83万元,较上年增加195.27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工资福利调增人员经费增加192.82万元;公用经费增加2.45万元,主要是单位人员工资福利调增。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支出。项目支出1891.89万元,较上年增加340.26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公路及服务设施的日常养护、维修等。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8.00万元,较上年增加28.00万元,主要用于桥隧检测维护项目。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30.97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2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压缩“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97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加,单位严格公务车辆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公务车辆运行;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5.0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5.0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5.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5.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50.00 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单位共有车辆 9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 0 辆、应急保障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勤执法用车 0 辆、应急保障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陈斌 联系方式:023-76866498
附件下载: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路事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pdf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路事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pdf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路事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