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经信委函〔2024〕47号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DH16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郭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前规划小区居民充电设施新装用电的建议》(第〔2024〕DH1163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老旧小区房屋密集、道路狭窄,且无停车位,不便规划充电桩。
二、老旧小区管线密集混乱,利益错综复杂,施工难度大。
三、充电桩安装电压较高,电损非常大,居民不愿承担该笔费用。
四、充电桩安装必须使用专用变压器,成本非常高,基本无回收盈利可能。
建议如下:
一是结合老旧小区改造解决供电问题。对无公用电源小区,已纳入老旧小区改造的,同步实施居民一户一表、充电桩土建和电气改造;未纳入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政府明确由物业或社区向居民充电桩供电。对小区内公用电源扩建、向车库延伸困难的,建议由政府明确站房占地和电源通道解决方案,牵头实施小区内部土建改造。
二是推广老旧小区“统建统营”模式。建议政府加大政策引导,由街道、社区指导,物业配合支持市场主体投资建设小区公用充电桩,统筹小区内部公、专用容量资源,因地制宜确定接电方案,系统解决“电力容量不足、现场施工复杂、车位空间受限、客户充电困难”等共性问题。
三是明确“集中装表”位置规范。建议参照楼层电井集中安装民用电表的模式,政府发文明确居民充电桩以车库消防分区为单位,实行集中装表管理,统一接入规范。
充电桩总体规划:秀山供电公司正在开展充换电设备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编制经县府批准后,将有序开展充换电设施建设工作,届时充换设备建设布局更加合理和科学。同步规范居民充电设施建设安装以及装表接电管理。
老旧小区统建统营:秀山供电公司和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积极沟通,统筹小区内部公区域,由社区和小区物业划定充电桩专用区域统一建设集中充电站点并安排专人管理做好。
老旧小区供电问题:老旧小区电力容量不足、现场施工复杂、车位空间受限等问题,可以根据充换电设备十四五专项规划在无法建设充电桩小区附近统筹建设公共充电站解决居民充电问题。
此答复函已经郑仁俊主任审核,并经县政府分管领导陈宏波副县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年 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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