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工业、信息化、科学技术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参与拟订全县工业、科技创新和信息化的政策措施。
2.研究提出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工业、信息化、大数据智能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
3.研究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用于工业和信息化的财政性建设资金的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核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规划和组织重大工业和信息化建设项目,对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监督管理。
4.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产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相关信息,进行预警预测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安全生产有关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5.拟订年度工业调控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电力、工业用油、天然气、煤炭等重要能源日常运行调度管理和应急保障,会同发展改革委编制电力、天然气、煤炭年度平衡计划。负责工业品及重要物资运输的协调平衡和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
6.拟订工业技术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对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工业行业质量管理和品牌战略的推进;组织实施国家和市、县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7.负责电力、天然气、食盐、民用爆破物品、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等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承担工业节能监察及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督管理。
8.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引导和规范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负责原材料、电子信息、消费品等工业系统行业管理;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技术规范,指导和促进创意产业发展,培育和监管信用服务市场。
9.负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协调和管理,组织指导相关部门制订通信管线、公共通信网、专用信息网的规划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负责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统筹规划公用通信网,推进电信普遍服务,保障重要通信。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负责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牵头协调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工作;负责社会公共信息资源共享的协调管理;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信息化应用。
10.负责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负责推进人工智能发展、大数据应用、社会公共信息资源整合与应用、智慧城市建设等工作。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工业信息安全。
11.协助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12.拟订工业、信息化、科技领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企业培训体系的建设和管理。
13.拟订科技发展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计划完成情况。拟订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统筹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建立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推动企业创新能力建设。
14.负责编制科技项目计划并监督实施;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和科技金融结合,协调管理科技专项基金,统筹协调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和创新,促进产业融合发展;负责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管理相关工作。
15.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开展科技合作、人才交流、科技统计、科技宣传等工作;协同推进产学研合作。
16.负责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工业经济运行、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科技工作指导、协调、检查和考核。
17.负责统筹全县微型企业培育发展。
18.贯彻执行国(境)外人员在秀就业管理政策;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回)秀工作或定居政策;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以及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相关涉外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
19.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
2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秀山县经信委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经济运行科、规划与投资科、行业管理科、资源环境科、安全监督科、大数据应用管理科、科技管理科。机关编制21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3名。经信委下设2个事业单位:企业职工服务中心,编制6人;大数据中心,编制8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798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98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666.8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资金等支出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7986.3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246.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2.5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177.25万元,农林水支出3.79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300.64万元,住房保障52.4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666.8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资金等支出增加。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986.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86.3万元,比2023年增加66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1.07万元,比2023年1112.64万元减少21.5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带来的经费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895.23万元,比2023年6206.86万元增加688.37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资金等支出增加。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制造业支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等重点工作。
秀山县经信委部门2024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36.5万元,比2023年19万元增加1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待费5万元,比2023年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增加,公务接待活动预计会有所增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万元,比2023年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公车开支;公务用车购置费17.5万元,比2023年增加17.5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安全的车辆已经老旧,根据相关车辆管理制度需要进行更换。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18.97万元,比上年95.6万元增加123.37万元,主要原因为所有机关运行款项纳入年初预算盘子。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895.23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联系人:黎江兴 联系方式:02376895400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版权所有: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主办: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002410002 ICP备案:渝ICP备18015756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41025002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