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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办公地点: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渝秀大道20号(行政中心2层)

    联系电话:办公电话:023-76895600;传真:023-76052772

    政府网站:http://www.cqxs.gov.cn/bm/jjxxw/bm/jjxxw/




 根据《关于印发<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秀山委办发〔201929 )规定,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工业、信息化、科学技术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参与拟订全县工业、科技创新和信息化的政策措施。

(二)研究提出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工业、信息化、大数据智能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

(三)研究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用于工业和信息化的财政性建设资金的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核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规划和组织重大工业和信息化建设项目,对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监督管理。

(四)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产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相关信息,进行预警预测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安全生产有关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五)拟订年度工业调控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电力、工业用油、天然气、煤炭等重要能源日常运行调度管理和应急保障, 会同发展改革委编制电力、天然气、煤炭年度平衡计划。负责工业品及重要物资运输的协调平衡和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

(六)拟订工业技术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对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工业行业质量管理和品牌战略的推进;组织实施国家和市、县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七)负责电力、天然气、食盐、民用爆破物品、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等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承担工业节能监察及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督管理。

(八)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引导和规范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负责原材料、电子信息、消费品等工业系统行业管理;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技术规范,指导和促进创意产业发展,培育和监管信用服务市场。

(九)负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协调和管理,组织指导相关部门制订通信管线、公共通信网、专用信息网的规划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 负责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统筹规划公用通信网,推进电信普遍服务,保障重要通信。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负责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牵头协调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工作;负责社会公共信息资源共享的协调管理;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信息化应用。

(十)负责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负责推进人工智能发展、大数据应用、社会公共信息资源整合与应用、智慧城市建设等工作。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工业信息安全。

(十一)协助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十二)拟订工业、信息化、科技领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企业培训体系的建设和管理。

(十三)拟订科技发展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编制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计划完成情况。拟订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统筹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建立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推动企业创新能力建设。

(十四)负责编制科技项目计划并监督实施;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和科技金融结合,协调管理科技专项基金,统筹协调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和创新,促进产业融合发展;负责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管理相关工作。

(十五)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价机制改革, 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开展科技合作、人才交流、科技统计、科技宣传等工作;协同推进产学研合作。

(十六)负责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工业经济运行、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科技工作指导、协调、检查和考核。

(十七)负责统筹全县微型企业培育发展。

(十八)贯彻执行国(境)外人员在秀就业管理政策;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回)秀工作或定居政策;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以及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相关涉外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

(十九)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根据相关法规,县商务委员会负责成品油的监督管理。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根据《关于调整县经济信息委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秀山编委〔202438)规定,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职能职责进行调整:

)县经济信息委加挂县招商投资促进局牌子

(二)划入县发展改革委的承担招商投资促进工作,拟订全县招商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投资促进工作职责。

(三)强化招商统筹、制造业招商、园区招商指导职责。

(四)将负责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负责推进人工智能发展、大数据应用、社会公共信息资源整合与应用、智慧城市建设等工作,拟订大数据智能化的发展规划职责划入县发展改革委。

(五)进一步优化科学技术职能,强化科技规划、科技政策、科技资源配置、协调组织重大科技项目并跟踪督促、推进科技力量建设、科技监督评价等职责,牵头建立统筹协调机制,会同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制订产业科技创新规划、组织项目申报,共同开展产业科技创新。



     办公室(挂信访办公室牌子)  

负责机关政务督办、信息、后勤、人事、财务、劳资、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文印、档案、机要及保卫保密工作;负责工、青、妇、团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信访稳定、综合治理、公共节能等工作;负责各种会议的会务,拟订会议报告、综合性文件及重要报告。

     经济运行科

负责拟订工业产业年度目标并实施;负责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定期检查经济运行实效并进行预测预警;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统筹全县微型企业培育发展;负责电力、工业用油、天然气、煤炭等重要能源日常运行调度管理和应急保障,会同县发展改革委编制电力、天然气、煤炭年度平衡计划;负责工业资金的协调,以及对重点行业、企业运行的评价和重点企业的培育和评选;负责应急物资储备、生产组织和调度工作。

     划与投资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

拟订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创意产业、信息服务业和信息化建设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产业发展方向,监督产业政策落实;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建设投资规模、方向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优化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负责项目的备案、审查和核准工作;会同部门提出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的安排意见,引导工业企业、金融机构及社会资金的投向;对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招商统筹,指导推进园区招商引资;牵头制定招商引资有关优惠政策。

     行业管理科(挂内审科牌子)

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年度计划和技术规范;负责原材料、电子信息、消费品等工业系统行业管理;负责盐行业统计、监督和管理;负责食盐储备管理工作,保障市场供应和盐行业发展稳定;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工作;负责国有工业企业改制相关工作;负责机关预决算、财务核算、资产管理等内部审计工作。

     资源环境科

负责工业企业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监督管理;负责推进工业企业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指导工业企业推进节能监察、能效提升、能耗对标、合同能源、节能技改等工作;牵头组织工业企业能源节约开发、应用和推广工作;指导工业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参与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工作。

     安全监督科

指导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演练;指导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电力、天然气、民爆、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行业监督检查并督促落实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协调处理电网运行与电力生产、经营、使用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民用爆破物品的行业管理;负责指导通信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信息化科

指导推进信息化应用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牵头推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发展工作;协调处理通信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协同有关部门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负责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统筹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工业信息安全;牵头智能产业培育,统筹推进产业智能化改造;协助无线电管理;负责委机关网络安全管理等工作。

      科技管理科

负责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宣传、统计与合作等工作;承担科技发展的宏观管理、综合协调、诚信建设工作;拟订工业、信息化、科技领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实施公共服务等领域的科技发展计划,推动行业科技进步;推进企业质量管理、品牌建设和标准化工作,推广行业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装备,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高行业科技发展水平;执行国(境)外人员在秀就业管理政策;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回)秀工作或定居政策;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以及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相关涉外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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