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规划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职责调整及执法委托的公告
根据《中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撤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县水行政执法监察大队的通知》(秀山委编委〔2024〕98号),现将执法队伍撤销后职责调整、行政执法委托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于职责调整
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城市违法建筑执法职责划入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其余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领域行政执法职责回归县规划自然资源局机关。
二、关于行政执法委托事宜
具体执法工作以委托形式交由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承担,并以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名义统一执法。
自然资源执法一队的主要职责是:受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委托,负责土地卫片执法整改工作;承担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土地资源管理方面的执法工作(农村宅基地建房除外);承担自然资源权属调查监测评价以及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等方面的执法工作;承担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耕地保护等方面的执法工作。
自然资源执法二队的主要职责是:受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委托,负责矿产卫片执法整改、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打非治违工作;承担地质勘察、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地质灾害防治、古生物化石等方面的执法工作;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管理、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方面的执法工作。
特此公告。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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