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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房屋征收>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通知
  • [ 索号 ]
  • 11500241MB1915376D/2021-00282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2-03-10
  • [ 发布日期 ]
  • 2022-03-10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 有性 ]
关于暂停办理秀山县黄杨大道中段、凤鸣路中段项目征收范围内相关手续的通知
日期:2022-03-10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暂停办理秀山县黄杨大道中段、凤鸣路中段

项目征收范围内相关手续通知

秀山县工商局、秀山县农委、秀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920日,秀山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秀山县黄杨大道中段、凤鸣路中段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公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需对项目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暂停办理有关手续,请贵单位配合做好下列工作:

(一)暂停办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买卖、交换、承包、分割、赠与、抵押、典当、分户、出租、改变用途、调配等手续,禁止新建、扩建、改建房屋(经鉴定的危房排危除外)。

(二)暂停核发营业执照。

(三)暂停办理手续范围详见征收范围红线图。

暂停办理有关手续通知有效期限为一年。

秀山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81017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暂停办理秀山县黄杨大道中段、凤鸣路中段项目征收范围内相关手续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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