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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10-18 | [ 发布日期 ] | 2023-10-18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乡镇(街道)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全县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等制度,执行相关标准和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监督管理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落实重庆市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时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全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组织编制县城区国土空间规划、乡镇(街道)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以及重要专项规划,指导和审核乡镇(街道)国土空间规划和涉及国土空间利用保护的其他各类专项规划。承担县政府交办的重要区域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
7.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全县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建设规划的具体工作。建立规划对城市发展、建设时序内容等引导的管理机制。依法依规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规划条件、用地预审、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和有偿使用等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全县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8.负责自然资源文化的挖掘、研究、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全县历史文化名镇总体规划及其专项规划编制,承担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传统风貌区,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的规划管理与规划统筹工作。
9.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有关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全县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提出有关重大备选项目。
10.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全县耕地数量、质量。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11.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全县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全县重大地质矿产专项勘查。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管。
12.负责落实防灾减灾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和防治工作。指导开展全县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全县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3.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核。负责全县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县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4.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全县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全县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全县测量标志保护。
15.促进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全县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监督实施相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规划和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有关对外交流合作。
16.承担全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的督察工作。负责自然资源权属调查、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空间规划管理、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具体执法交由规划和自然资源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指导乡镇(街道)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17.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
18.承担县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9.归口管理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20.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科、法制信访科、行政审批科、自然资源调查登记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地质矿产科、测绘地理信息科。
下属事业单位有土地房屋征收储备中心,国土整治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地质环境监测站,规划自然资源档案管理中心,规划自然资源信息数据中心,乡镇自然资源所,综合执法支队独立核算。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6848.16万元,支出总计6848.1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595.72万元、下降81.2%,主要原因是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减少。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6167.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248.44万元,下降82.6%,主要原因是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减少。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80.36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6625.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587.36万元,下降81.7%,主要原因是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864.45万元,占43.2%;项目支出3760.92万元,占56.8%;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22.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37万元,下降3.6%,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支出大部分按进度支付完成。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236.44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9454.62万元,减少82.5%。主要原因是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92.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4.17万元,下降4.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44.11万元,增长81.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8.63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92.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69.63万元,下降15.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及经费发放标准的变化。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31.44万元,增长41.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8.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未发生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年支付按进度应支尽支。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6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0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发展事业规划奖励个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10.32万元,占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1万元,增长0.2%,主要原因是公积金调标补缴。
(3)卫生健康支出154.18万元,占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72万元,增加55%,主要原因部分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计入卫生健康支出。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243.33万元,占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87.11万元,增加51.7%,主要原因是税金和附加大幅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120.33万元,占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较上年基本未发生变动可忽略不计。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4.03万元,占1.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7.49万元,下降57.7%,主要原因是资金当年未全部付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64.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11.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8.28万元,下降6.4%,主要原因是公积金调标补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252.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3.63万元,下降52.9%,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缩了公用经费支出规模,节俭经费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384.99万元,下降99%,主要原因是减少征地拆迁和补偿支出。本年支出2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384.99万元,下降99%,主要原因是减少征地拆迁和补偿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万元,下降21.2%,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金额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54万元,下降42.3%,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持平。
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未购买新的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车辆过关费,维修费,燃料费等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17万元,下降41.8%,主要原因是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的日常使用,按照预算编制执行。
公务接待费3.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县级业务往来单位,相关巡查督查单位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0万元,下降53.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财政过紧日子要求,减少不必要的应酬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6万元,下降22.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财政过紧日子要求。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37批次37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0元,车均维护费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2.8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等维持部门正常运转经费开支。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3.63万元,下降52.9%,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财政过“紧日子”要求,减少相关补贴的发放。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会议费未在会议费科目核算,在办公费中体现。本年度培训费支出7.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7万元,增长241.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培训费相应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票据印刷服务,政务信息化系统建设和运维。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77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77项,涉及资金3306.36万元。
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 |||||||||||||||||
主管部门 |
117 |
部门 |
黄语婷 |
联系电话 |
76864077 |
自评总分 |
94.4 | ||||||||||
当年绩效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优化国土空间优化布局,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和修复,提高自然资源配置质量,推动自然资本增值,加强地灾防治等安全工作。 |
无 |
坚持规划引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有序推进。聚焦要素保障,土地开发利用效率持续提升。严格红线保护,耕地保护管理水平稳步提高。落实严查严控,自然资源领域执法不断增强。狠抓关键环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强化民生保障,城乡社会和谐发展稳步推进。 | |||||||||||||||
指标名称 |
计量 |
指标 |
指标值 |
指标权重 |
全年 |
指标得分 |
说明 | ||||||||||
不动产登记 |
件 |
≥ |
24000 |
10 |
24947 |
10 |
| ||||||||||
成交土地价款 |
亿元 |
≥ |
16 |
10 |
16.5 |
10 |
| ||||||||||
建设用地报批面积 |
亩 |
≥ |
3400 |
10 |
3410 |
10 |
| ||||||||||
矿山出让收益 |
亿元 |
≥ |
2 |
10 |
2.16 |
10 |
| ||||||||||
土地征收面积 |
亩 |
≥ |
3300 |
10 |
3300 |
10 |
| ||||||||||
耕地保护落实占补平衡 |
% |
≥ |
100 |
5 |
100 |
5 |
| ||||||||||
新增耕地面积 |
亩 |
≥ |
3800 |
10 |
3890 |
10 |
| ||||||||||
部门预决算按时公开率 |
% |
≥ |
100 |
10 |
100 |
10 |
| ||||||||||
规划编制 |
个 |
≥ |
4 |
10 |
4 |
10 |
| ||||||||||
全年预算支出执行率 |
% |
≥ |
95 |
10 |
95 |
10 |
| ||||||||||
三季度预算执行进度 |
% |
≥ |
80 |
5 |
80 |
5 |
| ||||||||||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二级项目)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指标名称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计量单位 |
指标权重 |
全年完成值 |
指标得分 |
说明 |
自评得分 | |||||||
1 |
驻守地质队员驻守工作补助 |
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县/处) |
= |
35 |
处 |
20 |
35 |
20 |
|
95 | |||||||
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处) |
= |
22 |
处 |
10 |
22 |
10 |
| ||||||||||
群专结合监测预警点(处) |
= |
1500 |
个 |
10 |
1500 |
10 |
| ||||||||||
按时编制并启动2022年度实施方案 |
= |
100 |
% |
10 |
100 |
10 |
| ||||||||||
地质灾害气象预警覆盖率 |
= |
100 |
% |
10 |
100 |
10 |
| ||||||||||
地质灾害预警预报能力 |
= |
100 |
% |
10 |
100 |
10 |
| ||||||||||
地质灾害隐患“三查”覆盖率 |
= |
100 |
% |
10 |
100 |
10 |
| ||||||||||
实施区域受益人群满意度 |
≥ |
90 |
% |
10 |
90 |
10 |
|
| |||||||||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对7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部分项目绩效执行缓慢,当年并未进行资金支付,资金结转到了今年。部门整体绩效完成情况较好,其中不动产登记完成24947件,成交土地价款16.5亿元,土地征收面积3300亩,矿山出让收益2.16亿元。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逐步推开,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实现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全覆盖。加快项目支付审批流程。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严谨科学、结合实际制定年初预算,重大支出项目做到有计划、有监督、有评估。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6864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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