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秀山县城镇开发边界优化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
公告
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重庆市打赢园区开发区改革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园区开发区四至范围重新核定工作的函》(渝开发区改办〔2024〕4号)要求,为保障秀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四至范围重新核定成果,我县启动了秀山县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工作,并形成优化方案。现按程序将方案予以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一、优化内容
1.调入情况。本次城镇开发边界调入城镇开发边界总规模41.08公顷,其中增量空间36.51公顷,主要位于位于高新区工业园区、洪安镇。
2.调出情况。综合考虑我县发展方向及近期重点项目保障情况,将近期难以利用的地块调出城镇开发边界,以保证优化前后不突破全县城镇开发边界总规模和增量规模。调出城镇开发边界总规模41.08公顷,其中增量空间36.51公顷,主要位于高铁新城片区、凤鸣新城宜居片区、龙凤坝镇和洪安镇。
二、公示时间及地址
1.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2月17日,共30天。
2.公示地址: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三、公示单位及联系方式
1.公示单位: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意见反馈单位及联系电话: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23-76864101。
3.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8883069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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