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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手续遗失补办公告(清溪场街道教师一街55号)
日期:2025-01-02

用地手续遗失补办公告

兹有秀山县清溪场街道居民杨通平,于1994年因原清溪场镇七十坝小城镇建设购得两间地基68平方米并建房居住,因遗失相关土地手续,至今未能办理房屋产权证。为妥善解决杨通平补办用地手续问题,拟对建设用地批准书进行补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此公告。

一、公告内容

1.土地位置:清溪场街道教师一街55号,具体位置及四至界限详见附图。

2.土地面积:68平方米。

3.土地性质:国有出让。

二、公告目的

为确认该土地产权是否存在争议,保障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三、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为期20个自然日。

2.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该土地产权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限内携带有效证件及证明材料,向县规划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异议。

3.逾期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视为无争议,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将依法为杨通平补办用地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秀山县渝秀大道15

联系电话:023-76895159

联系人:周先生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12


杨通平房屋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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