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隘口镇AK3-2-8(部分)地块国有土地
使用权协议出让的公示
秀规资告字(2023)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秀山县隘口镇AK3-2-8(部分)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
规划用地性质 |
建设用地面积 (亩) |
总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绿地率 (%) |
限高(米) |
土地使用年限 |
出让价款(万元) |
秀山县隘口镇AK3-2-8(部分)地块 |
一类工业用地 |
1.644 |
/ |
/ |
/ |
/ |
/ |
50年 |
16.44 |
拟受让 单位 |
秀山华渝物流投资有限公司 | ||||||||
备注:1.停车位配建指标按《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版)规定执行。 2.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须符合《重庆市工业用地规划导则》(修订); 3.下阶段须由建设单位提供地块方案设计三维模型,该模型须符合《DB50/T393城市三维建模技术规范》要求。(强制性) 4.各项规划技术指标应符合《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版)及相关专项建筑设计要求。 5.地块海绵城市建设详见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6.配套设施详见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7.该宗地为工业“标准地”项目地块,用地单位须与隘口镇人民政府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服务协议》,控制指标:(1)投资强度:大于或等于267万元/亩;(2)产出强度:大于或等于334万元/亩;(3)亩均税收:大于或等于5万元/亩。 |
二、公示期限
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6日(5天)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秀山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秀山县渝秀大道15号
联系电话:023-76895159 (023)76864062(传真)
联系人:陆女士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11日
隘口镇AK3-2-8(部分)地块范围示意图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版权所有: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主办: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002410002 ICP备案:渝ICP备18015756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41025002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