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秀山不动产(2025)废字第10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J317房地证2013字第401**号 |
冉*鲜 |
集体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00241014001JC000**F00010001 |
重庆市秀山县石堤镇石堤居委会**街(新区) |
登记机构:秀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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