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杨*冬(身份证号码:51352219********17)因保管不善,将秀山县林证字2009第310904001**号《林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冬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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