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秀山不动产(2024)废字第142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J317房地证2011字第328**号 |
翟*辉 |
集体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00241016010JC002**F00010001 |
重庆市秀山县洪安镇平马社区**组 |
|
2 |
J317房地证2011字第398**号 |
袁*红 |
集体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00241016007JC002**F00010001 |
重庆市秀山县洪安镇美其村***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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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J317房地证2011字第397**号 |
翁*艮 |
集体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00241016003JC000**F00010001 |
重庆市秀山县洪安镇平马村委会***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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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J317房地证2011字第323**号 |
杨*菊 |
集体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00241016009JC001**F00010001 |
重庆市秀山县洪安镇猛董村**组 |
登记机构:秀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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