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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小琼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秀山不动产(2024)初字第28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 年 10月1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秀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 023- 76869030
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吴*琼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重庆市秀山县龙凤坝镇南龙村***组 |
/ |
宗地面积120㎡/建筑面积80㎡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登记机构:秀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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