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秀山县《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要求,秀山县公安局紧紧围绕市、县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扎实推进我县公安法治工作,现就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度建设。一是建立主要负责人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和亲自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县公安局将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由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每年初召开公安工作大会,研究部署法治工作,各所队处室中心主要负责人与县局签订责任书,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党委中心组每周组织政治业务知识学习,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二是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评估制度。与中和法律服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发展公职律师队伍,积极促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于2016年4月成立了秀山县公安局执法监督委员会,并印发了《秀山县公安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执行执法安全形势月研判机制,每月召开专题会议,重点针对本单位执法安全苗头隐患、问题漏洞进行梳理汇总和点评分析,实时提醒,实时整改。三是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倒查机制和终身追究制度,切实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决策能力。强化执法办案,建立案件办理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二)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各项行政管理体制,强化行政执法制度建设。一是结合“放管服”,加强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按照国务院、市政府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要求,已就国务院确定的第一批“证照分离”改革事项中涉及公安机关的6项逐一制定管理措施,积极贯彻落实市公安局相关规定,推动相关措施于2018年11月10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同时,为我县民营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营造“亲商、安商、护商”良好氛围,积极贯彻落实重庆市公安局服务民营经济发展30条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新10条相关政策规定,全力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管理。县公安局严格落实《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公安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各项具体管理措施,按照法定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2016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清理并评估由我局牵头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件,即《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城区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秀山府通〔2014〕2号),并于2019年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了修订和发布,目前该文件已报送备案。三是积极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县局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政委白明胜为组长的行政许可标准化领导小组,组织专人认真对照《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运用标准化原理、方法和技术,建立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流程、行政许可服务、行政许可受理场所建设与管理以及监督检查评价“五位一体”的标准体系,对县局承担和开展的55项行政许可事项编制了相应的服务指南完整版和简版,完成了行政许可标准化服务指南的发布。四是清理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依法公开机关职能、管理依据和权力运行流程。在我局现有行政权力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公共服务事项清理工作,清理县公安局公章刻制备案、为新生儿取名提供重名查询等公共服务事项24项,并逐一编制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发布,做到了全面准确、统一规范、合法有效。五是严格按照中央、市政府要求做好市级公安机关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协同配套下放一批市级行政审批等管理事项的决定》(渝府发[2017]35号)相关内容,我局承接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机动车驾驶证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和机动车检验合格标示核发等4项行政权力。我局增设业务岗位、人员配备及各项设施设备,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目前上述工作已纳入常规,各项指标运行良好。
(三)行政执法。县公安局在健全完善、落实好各项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的同时,更加注重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对行政执法程序的建立适应和实施,强化各部门各民警的严格依法办事的程序意识。一是以专项活动为抓手,切实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活动。通过积极开展案件评查、现场执法专项整治、执法办案区专项检查等一系列专项工作,积极查找执法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规范行政执法活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升公安机关执法质量和公信力。二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下,下发《关于认真开展行业场所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建立县公安局行业场所执法检查人员库和行业场所名录库,主动寻求上级公安机关的帮助和指导,在市公安局制定的《随机抽查事项通用清单》基础上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并通过“信用中国(重庆)”门户网站附属系统——“重庆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系统”集中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三是积极行政案件评查工作,逐步推动建立智能化案卷管理模式。县公安局严格按照县政府相关要求,组建专门队伍每年对已办结行政案件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平均每年抽查行政案件卷宗100余件,所抽查的行政案件能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量罚适当,无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情况。同时,实现了案卷智能化管理,全局各单位在办案件卷宗实现管理期限预警提示、案卷存取管理、同步监督记录智能化。四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和部署下,积极配合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推动建立公安机关与其他行政执法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机制。县公安局分别与县环保、税务、安监、国土等部门建立了案件移送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健全权责明晰、运转规范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
(四)行政监督。在开展依法行政执法工作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体制建设。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加强县局民警的监督和管理,组织民警认真学习各项党内法规,严格落实相关责任;积极配合县纪委加强对全县党员的监督和管理,严格落实党员违法犯罪向纪委通报制度,2018年以来共通报党员公职人员违法违纪线索162条。二是认真履行应诉职责,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县公安局行政应诉工作坚持依法应诉、自觉接受审判监督以及“谁办案、谁代理”,“谁主管、谁出庭”的原则,根据修订后的《行政诉讼法》制定了《秀山县公安局行政应诉工作规定》,进一步明确行政诉讼主管部门,和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要求。2016年到目前,县局办理的行政案件胜诉率为94.59%,较强有力的维护了公安机关执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2016年、2018年一审案件开庭审理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三是自觉各方面的广泛监督,多渠道、全方位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县公安局本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公开的事项外,都要予以公开”的原则,立足本单位实际,多渠道、全方位落实政务信息公开:一方面,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政务微博等,及时、准确向公众公开涉及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案事件调查进展和处理结果,以及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重大决策和行动,并结合实际情况适时公开辖区治安状况、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安全防范预警,有效保障公民知情权。另一方面,在县行管办、县编委的指导下,按照时间节点逐步推进公共服务事项清理及标准化工作,基本实现了网上公开、网上办事、网上审批、网上服务、网上监督。
(五)化解纠纷。一是推行矛盾纠纷动态排查机制。以基层派出所为依托,按照日常、定期、集中排查要求,对辖区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全部纳入视线进行排查梳理,逐一建档,做到各类矛盾纠纷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员进驻公安派出所调解矛盾纠纷工作,发挥好公安派出所作为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汇集点、调处地和分流闸的重要作用。其中石耶派出所作为重庆市公安局首批命名的“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在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建立巡查回访机制。按照“谁受理、谁负责,谁调解、谁负责”的原则,责任民警要积极走访当事人,跟踪了解调处后的情况和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想法,监督双方当事人履行协议,防止因履行协议不到位等原因发生反复甚至激化。
(六)工作保障。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围绕学习贯彻依法治国、依法治市部署,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纳入培训内容,加强日常教育和专题培训。一是健全完善领导干部法律学习机制。举办党委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公安机关警种部门领导干部系列研讨班、派出所所长(教导员)培训班等,加强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培训。二是积极开展执法队伍管理,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对全局民警各项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的教育培训工作,依托重庆市公安局网络学习平台开展网上学习网上考试,并充分利用专题讲座、轮值轮训、警衔晋升培训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民警培训工作。县局共举办各类法律知识培训120余堂,参加培训达2000余人次;坚持轮值轮训制度,一线执法民警每年脱产培训不少于15天,集中学习法律知识;组织民警参加法庭旁听,办案民警每年旁听庭审不得少于两次,每年民警参加承办案件法庭旁听约70余次做到了办案民警法庭旁听全覆盖。三是加强民警执法资格等级管理,强化考试结果运用。切实做到把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作为民警上岗执法的必备条件,实现“以考促学、以考促用”,使执法资格考试真正成为提高民警执法能力、法律素质的有效载体。2016年以来,县局共组织民警参加12批全国公安民警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全局通过公安部高级执法资格民警27名,超过总警力的5%。四是加强办案措施硬件建设,全力推进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办案区规范化建设。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持续开展办案区规范化改造和建设,全局现共有19个执法办案场所办案区,配备了公安执法办案基本设施设备,保障案件办理,并于2019年开始执法办案场所智能化改造,进一步保障执法安全。四是大力推进全民普法守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县局以日常宣传为主,突出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活动。依托基层派出所在辖区中小学设立法治副校长,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每年利用三月综治宣传月、禁毒宣传月、12.4宪法宣传和110宣传等重要时间节点发放宣传宣传资料,引导广大群众合理表达诉求,依法、理性维权,提高运用法律武器处理问题的能力,进一步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开展法治教育,着力提升新时代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实行领导干部和民警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推进依法行政,提升行政执法办理质效。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对“零出庭”的进行约谈。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治安、交巡警、出入境等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做到应放尽放、能放则放,力争“全渝通办”率达100%。
(三)加强基础建设,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深入推进审批服务和执法公开信息化,推进接处警平台、执法办案系统、执法监督平台深度应用,积极探索生效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决定文书网上公开,切实增强执法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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