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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41009138639G/2025-00014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公安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成文日期 ]
  • 2025-01-23
  • [ 发布日期 ]
  • 2025-01-23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公安局
  • [ 有性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5-01-23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3.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经济案件以及毒品案件的侦察、预审工作。

4.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5.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加强车辆及驾驶员的依法管理。

6.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7.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体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8.指导、监督、实施全县公安机关对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9.指导、监督、实施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实施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10.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县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11.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特种待业的管理工作。

12.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13.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14.负责全县公安后勤保障。

15.制定全县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及公安宣传的方针和规划,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任用干部。

16.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现状,组织实施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查处全县公安队伍违法违纪案件。

1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秀山县公安局为政府部门组成部分,内设20个职能科室和21个派出所,分别是:办公室、情指中心、政治处、督察大队、政保大队、纪律检查室、警务保障室、出入境大队、法制大队、治安大队、校保大队、禁毒大队、经侦大队、食药环侦大队、网安大队、刑侦大队、特警大队、交巡警大队、看守所、拘留所、中和派出所、乌杨派出所、平凯派出所、清溪派出所、隘口派出所、膏田派出所、溶溪派出所、溪口派出所、官庄派出所、龙池派出所、宋农派出所、妙泉派出所、涌洞派出所、石堤派出所、洪安派出所、雅江派出所、峨溶派出所、梅江派出所、兰桥派出所、钟灵派出所、石耶派出所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8731.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731.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94.28万元,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生活补助支出等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8731.32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5296.28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8.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39.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06.88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94.28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15.4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78.7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731.3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31.32万元,比2024年增加494.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57.88万元,比2024年增加115.4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等增加,主要用于人员、日常运行等;项目支出3173.43万元,比2024年增加378.78万元,主要原因是执法办案成本增加。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2025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三公经费预算394.8万元,比2024年减少148.5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4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8万元,比2024年减少2.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8万元,比2024年减少140.88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175万元,比2024年减少5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912.84万元,比上年增加32.52万元,主要原因是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173.43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5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45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9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97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11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主要包括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组织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接受捐赠等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建筑物购建、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无形资产购置、大型修缮等资本性支出以外的其他资本性支出。

联系人:邓国军      联系方式:76636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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