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交巡警大队是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主管交通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县道路安全管理工作,维护教育秩序,指挥疏导交通。
2.负责有关刑事案件的侦查和治安案件的查处工作。
3.负责担负治安巡逻、执勤和警卫任务。
4.负责预防和处理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的交通事故。
5.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辖区机动车检验,核发牌证及机动车驾驶人教育培训、考核和发证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7.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管理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七职能科室和车管所,分别是中和中队、秩序中队、中和公巡中队、事故处理及预防中队、龙池公巡中队、石耶公巡中队、清溪公巡中队和车管所。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属于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486.92万元,支出总计1,486.9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4.27万元,下降13.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出基本由县局支出。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486.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3.27万元,下降13.1%,主要原因是年度支出基本由县局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86.92万元,占10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486.92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84.18万元,下降11.0%,主要原因是年度支出基本由县局支出。其中:基本开支1,358.37万元,占91.4%;项目支出128.55万元,占8.6%;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09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相关项目没有支付完毕。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86.92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58.30万元,下降9.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出基本由县局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86.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8.30万元,下降9.6%。主要原因是年度支出基本由县局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2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调标。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6.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8.30万元,下降7.4%。主要原因是年度支出基本由县局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2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调标。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00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是县局划拨部分款由本单位支付,本年度是由县局直接支付。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1,206.22万元,占8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2万元,增长0.2%,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调标。
(2)住房保障支出68.34万元,占4.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6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调出人员及退休人员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58.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22.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3万元,下降0.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出基本由县局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等。公用经费135.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3.04万元,下降51.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出基本由县局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用、水电费、邮电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97万元,下降99.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出基本由县局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3.02万元,下降99.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出基本由县局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车辆运行维护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00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出基本由县局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3.05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出基本由县局支出。
公务接待费0.0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7万元,下降97.0%,主要原因是接待费用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无接待费。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辆购置费0万元,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辆购置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3.48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6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警察晋级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5.53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经费、水电费、物管费、邮电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3.04万元,下降51.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出基本由县局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6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涉及资金64.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弥补了县级公安机关经费不足的问题,转移支付资金得到了规范使用,提高了转移支付资金办案业务费和装备经费的使用效益。
公安局交巡警大队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 |||||||||
主管部门 |
秀山县公安局 |
部门 |
邓国军 |
联系电话 |
76636932 |
自评总分 |
95 | ||
当年绩效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1、通过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和开支各种党建活动,着力加强班子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从严治警,提升公安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加民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通过健全“情报、指挥、勤务、舆情”一体化实战运行机制,提升我县防范能力,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3、组织侦破危害国内安全案件和刑事。经济犯罪案件,打击新型网络违法犯罪抓好维稳安保工作,全力维护秀山县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4、开展禁毒、缉毒工作,开展禁毒宣传教育、集中禁毒宣传和品牌宣传。 5、开展全县道路交通执法管理,确保全县道路交通畅通。 6、严格财经纪律、规章制度执行物资采购、服务采购,做好业务用房维护,保障正常运转。 7、通过加强民警教育培训,提高办案质量,确保办案程序合法,执法公平公正,全面提升工作效率和整体形象。 |
通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和开支各种党建活动,着力加强了班子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从严治警,提升了公安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加了民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通过健全“情报、指挥、勤务、舆情”一体化实战运行机制,提升了我县防范能力,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3.组织侦破危害国内安全案件和刑事、经济犯罪案件,打击新型网络违法犯罪抓好维稳安保工作,全力维护了秀山县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4、开展禁毒、缉毒工作,开展禁毒宣传教育、集中禁毒宣传和品牌宣传。 5、开展全县道路交通执法管理,确保了全县道路交通畅通。 6、严格财经纪律、规章制度执行物资采购、服务采购,做好业务用房维护,保障正常运转。 7、通过加强民警教育培训,提高了办案质量,确保了办案程序合法,执法公平公正,全面提升工作效率和整体形象。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 |
指标 |
指标值 |
指标权重 |
全年 |
指标得分 |
说明 | |
办理各类案件 |
件 |
≥ |
1200 |
7 |
1200 |
7 |
|||
采购警用装备 |
件 |
≥ |
60 |
7 |
60 |
7 |
|||
反电诈业务学习培训 |
人次 |
≥ |
300 |
5 |
300 |
5 |
|||
开展反电诈宣传 |
次 |
≥ |
3 |
5 |
3 |
5 |
|||
开展禁毒宣传工作 |
次 |
≥ |
2 |
5 |
2 |
5 |
|||
全年刑事案件起诉人数 |
人 |
≥ |
50 |
5 |
50 |
5 |
|||
自办毒品案件起诉人数 |
人 |
≥ |
7 |
5 |
7 |
5 |
|||
保证办案治理 |
% |
= |
100 |
7 |
100 |
7 |
|||
强制隔离戒毒执行率 |
% |
≥ |
90 |
5 |
90 |
5 |
|||
全天巡逻防控 |
% |
= |
100 |
5 |
100 |
5 |
|||
确保各类警情得到及时、精准处置 |
% |
= |
100 |
7 |
100 |
7 |
|||
涉嫌毒品违法犯罪嫌疑人基础信息采集率 |
% |
= |
100 |
5 |
100 |
5 |
|||
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率 |
% |
= |
100 |
5 |
100 |
5 |
|||
保障辖区治安持续平稳 |
定性 |
优 |
7 |
1 |
7 |
||||
经济损失挽损金额 |
万元 |
≥ |
1100 |
5 |
1100 |
5 |
|||
维护社会稳定发展 |
定性 |
优 |
5 |
1 |
5 |
||||
对办案人员满意度 |
% |
≥ |
95 |
5 |
93 |
3.95 |
|||
公安执法满意度 |
% |
≥ |
95 |
5 |
92 |
3.42 |
公安局交巡警大队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级项目)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指标名称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计量单位 |
指标权重 |
全年完成值 |
指标得分 |
说明 |
自评得分 |
1 |
违停车辆短信通知费 |
服务承接主 |
≥ |
10 |
个 |
10 |
10 |
10 |
||
服务质量达标 |
≥ |
97 |
% |
10 |
97 |
10 |
||||
购买服务数量 |
≥ |
1 |
个 |
20 |
1 |
20 |
||||
购买服务单价 |
≤ |
0.048 |
元/只 |
20 |
0.048 |
20 |
||||
道路通行提升率 |
≥ |
20 |
% |
15 |
20 |
15 |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99 |
% |
15 |
99 |
11.97 |
|||||
2 |
平凯停车场租赁费 |
租赁数量 |
= |
9.8 |
亩 |
10 |
9.8 |
10 |
||
租赁时间 |
= |
1 |
年 |
20 |
1 |
20 |
||||
租赁单价 |
≤ |
10000 |
元/亩 |
30 |
10000 |
30 |
||||
机动车守法率提升 |
≥ |
12 |
% |
10 |
12 |
10 |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 |
98 |
% |
20 |
97 |
17.96 |
||||
租赁时间 |
= |
1 |
年 |
20 |
1 |
20 |
||||
租赁单价 |
≤ |
10000 |
元/亩 |
30 |
10000 |
30 |
||||
机动车守法率提升 |
≥ |
12 |
% |
10 |
12 |
10 |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 |
98 |
% |
20 |
97 |
17.96 |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对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64.8万元,从评价来看从评价情况来看,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弥补了县级公安机关经费不足的问题,转移支付资金得到了规范使用,提高了转移支付资金办案业务费和装备经费的使用效益。
1.通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和开支各种党建活动,着力加强班子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从严治警,提升公安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加民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通过健全“情报、指挥、勤务、舆情”一体化实战运行机制,提升我县防范能力,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3.组织侦破危害国内安全案件和刑事。经济犯罪案件,打击新型网络违法犯罪抓好维稳安保工作,全力维护秀山县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4.开展禁毒、缉毒工作,开展禁毒宣传教育、集中禁毒宣传和品牌宣传。
5.开展全县道路交通执法管理,确保全县道路交通畅通。
6.严格财经纪律、规章制度执行物资采购、服务采购,做好业务用房维护,保障正常运转。
7.通过加强民警教育培训,提高办案质量,确保办案程序合法,执法公平公正,全面提升工作效率和整体形象。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邓国军 023-76636932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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