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公安局设20个内设机构、18个派出所
(一)办公室(信访)
负责公安文秘、会务、理论调研、档案、统计、保密和史志编写工作;负责绩效考核工作;负责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以及局领导政务活动有关工作;负责全县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受处理工作;协助局领导办理“局长接待日”的有关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上级公安机关和局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二)情报指挥中心
受理110报警和局长公开电话;协助局领导指挥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和暴力性重特大案件,指挥调动各警种投入紧急警(勤)务;负责社会公共安全视频信息管理等工作;负责机要通信工作,负责有关敌情、社情等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等工作;负责整合公安内部和外部数据信息资源,发挥信息资源碰撞、激活的综合效应;集约、利用所有公安科技手段;对综合信息资源进行研判。
(三) 政治处
负责全县公安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协助党委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干部人事管理,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负责警察教育培训和公安宣传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以及工资福利、技术职称和民警警衔、优抚工作;协助组织、人事部门考核、选拔本局内设机构领导干部;负责表彰奖励、警体文化等工作;负责党团组织建设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四)警务保障室
负责管理全局装备、被装、公安业务经费和其他专项经费;负责财务管理、基建、房产、国有资产管理、医疗保险、后勤保障和日常行政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局机关、宿舍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环境卫生、绿化管理工作。
(五)警务督察大队(审计)
负责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和辅警队伍的警务督察工作;负责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工作;对公安机关及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现场督察;负责全局的审计工作,对本局及各内设机构经费实施审计,加强公安队伍廉政建设。
(六)纪律检查室
承办县公安局党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日常工作;协助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开展对县公安局管理的党 员、民警和工作人员信访举报、控告投诉的核查工作;依照有关规定,负责县局受处分人员的处分执行、警示教育、日 常管理等工作。
(七)出入境管理大队
负责管理外国人入出(国)境、居留、旅行和中国公民出入(国)境事务;负责参与涉外案件、事件处理工作;按照规定负责审批、签发、制作各类出入境证件。
(八)法制大队
负责指导全县公安法制建设、执法质量考核、检查工作;组织起草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负责治安行政案件、行政强制措施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刑事案件、刑事强制措施的审核和提请批捕、移送起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工作;负责法制宣传、培训、调研等工作。
(九)政治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国保政治安全保卫工作、反恐怖工作。
(十)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研究掌握全县经济领域违法犯罪活动情况,提出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对策措施;负责商业犯罪案件、市场秩序犯罪案件、金融犯罪案件、涉税犯罪案件的立案和侦查工作;负责经济犯罪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工作。
(十一)禁毒大队(挂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掌握全县毒情动态,制定对策措施;负责全县毒品案件的侦办工作和查处工作;负责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可供制毒化学物品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吸毒人员的管控工作;适时开展禁毒宣传和教育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依法查处在计算机网络中制作、复制、查阅、传播有害信息和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指导并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管理工作;收集、分析、研判网上信息,掌握信息网络违法犯罪动态;负责对全局无线通信频率进行规划、使用、分配和管理,规划全局公安计算机网络;负责全局有线、无线通信业务工作;负责公安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管理。
(十三)特警大队
负责处置辖县内各类暴力恐怖犯罪、严重暴力性犯罪、暴乱骚乱事件、大规模流氓滋扰等重大治安事件;担负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和特定的巡逻执勤任务;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四)刑事侦查大队
负责刑事案件侦查工作;负责刑事技术工作;负责刑侦基础工作;分析掌握全县刑事犯罪动态,指导派出所侦查破案和开展刑侦基础工作。
(十五)治安管理大队(警卫)
负责全县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和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及重要部位等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特种行业、公共复杂场所、枪支弹药、民用爆炸危险物品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治安防范专业队伍、群众治安保卫组织、保安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组织指导派出所开展辖县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分析研究治安动态,侦办刑事案件,查处治安案件;组织实施现场安检排爆和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的处置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县警卫(保卫)勤务;做好全县警卫基础工作
(十六)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负责处置、打击发生在街面、国省县道上的现行违法犯罪行为,依法独立办理抢劫、抢夺、盗窃、扒窃、诈骗等街面现行侵财案件、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以及其他街面现行行政、刑事案件;担负治安巡逻、执勤和警卫任务;接受群众报警、求助;及时发现和处置现行违法犯罪活动;负责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负责全县机动车、驾驶员牌、证的发放管理、车辆技术检验工作;参与处置灾害事故的抢险救助行动。
(十七)食药环侦大队(森林警察大队)
掌握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动态,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开展对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十八)校园安全保卫大队
依法指导、监督学校开展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及校园安全保卫设施建设;指导、监督派出所及校警、保安人员开展校园安全保卫工作;收集掌握、分析研判涉校安全工作各类信息,制订工作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治安防范、法制、交通及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实施安全应急演练;组织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等。
(十九)看守所(全称:重庆市秀山县看守所)
负责对刑事拘留、逮捕等羁押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所安全工作,开展深挖犯罪工作,对留所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
(二十)拘留所(全称:重庆市秀山县拘留所)
负责对行政拘留人员的依法管理和拘留所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