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挂信访办公室牌子)。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档案、政务信息、提案建议、电子政务、信访、督办查办等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思想教育、法制宣传教育、爱国卫生、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管理工作。
(二)经济规划科。全面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组织拟订区域规划和政策。牵头组织全县统一规划体系建设。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发展计划,并对规划、计划执行进行协调和评估。对全县经济进行监测和预警,分析研究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拟订全县产业发展方向、布局和结构调整政策,负责平衡、协调全县重点产业、高新技术产业、重点领域专项规划和乡镇(街道)发展规划。组织协调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组织或参与全县有关重要政策文件、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订和清理工作。
(三)投资管理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研究提出全县有关投资调控政策措施和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建议。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全县中长期重大建设项目及其年度计划。负责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监测和分析。负责政府投融资规划、年度计划的编制和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的安排。统筹交通、市政、城建、房地产等专项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按权限审批、核准或审核、转报市政设施、口岸设施、政法单位和党政群团、工业、经贸、高新技术产业、高技术产业化、信息化发展等投资项目。统筹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工作。负责投资项目基础库管理。统筹、调度和督促重大项目建设。拟订改善投资软环境的措施和办法。负责投资软环境的日常检查、考核评价、情况通报、综合整治等相关工作。
(四)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科。负责全县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协调、指导和综合监督。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拟订招投标综合性政策和招标项目的具体范围、规模标准。指定公布招标公告的报刊、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介。核准招标建设项目的招标方案。承担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招投标监督检查。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承担对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实施监督、管理和执法相关工作。
(五)农村经济管理科。参与拟订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措施建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拟订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对口帮扶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权限核准和转报林业、水利、气象等有关项目并协调实施。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策措施。
(六)粮油管理科。承担突发性灾害和突发性事件粮食、食用油保供应急工作。拟订粮食、食用油保供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落实重要粮食储备制度。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和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粮食仓储管理、安全保管工作。负责地方储备粮承储库点的资格审查、定点和实物管理工作。负责粮食、食用油统计。拟订粮食总量平衡和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以及县外调拨计划。负责粮食收购资格审查、核准,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工作。负责粮食、食用油统计,粮食、食用油市场信息工作。负责粮食清仓查库、粮食流通秩序监督检查工作。
(七)资源环境安全科。负责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督管理全县能源和资源环境工作。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统筹能源、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负责全县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组织推进环保产业发展,依法促进清洁生产。按权限审批、核准、转报全县能源及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等相关项目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电力、天然气等能源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中长期能源生产建设,统筹能源供需总量平衡。统筹推进独立工矿区综合治理。负责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监管工作。
(八)物价管理科。牵头组织贯彻实施国家和重庆市有关价格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价格改革方案,落实价格改革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监测、预测、预警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负责按权限管理和制定自然垄断环节的资源性产品价格、环境价格,并负责组织价格听证相关工作。负责按权限管理重要公益性服务和重要公用事业价格。按规定组织开展政府定价项目成本调查或成本监审。负责全县行政区域内刑事犯罪、行政处罚、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和法律援助案件的涉案物品的价格认定工作。
(九)社会事业科。研究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执行国家和重庆市有关社会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提出促进社会发展、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的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统筹全县卫生健康、教育、文化旅游、劳务、就业、民政等发展规划、政策、计划与全县发展规划、政策、计划的衔接平衡,按权限审批、核准、转报并协调组织实施。参与社会发展、居民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相关体制改革的方案综合研究和组织实施。衔接平衡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按权限承接就业、收入分配、消费和社会保障工作。
(十)体制改革科。研究全县经济社会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措施。牵头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提出完善产权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和垄断行业改革的政策建议。统筹推进全县优化营商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
(十一)督查科(挂内审科牌子)。负责对全县重大建设项目、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等进行监督检查和风险评估,研究项目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提出相关评估意见和建议,并督促落实。按权限承接政府督查、审计、整改等相关工作。负责县级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和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核算、资产管理等内部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