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3〕1号
为进一步理顺我县出租车价格矛盾,促进巡游出租汽车客运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县发展改革委拟定了秀山自治县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由县发展改革委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实施价格听证。现将有关听证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及听证事项
县发展改革委拟于2023年6月上旬召开秀山自治县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听证会,对拟订的《秀山自治县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听证方案》进行听证。
二、听证会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设置25名听证会参加人。
1.消费者代表13名,由县消费者协会推荐4名,县工会推荐4名,县发展改革委在消费者自愿报名的基础上,随机抽取产生5名。
2.经营者代表2名。由县交通局推荐产生。
3.县人大代表2名,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推荐产生。
4.县政协委员2名,由县政协办公室推荐产生。
5.政府部门和有关组织代表5名,由县司法局、县信访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县道路运输协会各推荐1名。
6.巡游出租汽车领域专家或学者代表1名,由县交通局推荐。
(二)旁听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5个,旁听人员通过自愿报名、随机抽取方式产生。
(三)新闻媒体
本次听证会设新闻媒体席1个,由县发展改革委邀请。
三、参加听证会人员报名条件
(一)听证会参加人须具备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秀山自治县巡游出租汽车消费者;
3.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就听证事项客观发表意见、阐明理由;
4.同意公开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5.身体健康,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二)听证会旁听人须具备的条件
1.秀山自治县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听证会纪律。
(三)新闻媒体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新闻采访资质;
2.遵守听证会纪律。
四、听证会参加人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自愿报名的听证会参加人员、旁听人员于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4月28日,凭身份证到秀山自治县发展改革委物价科(行政中心410室)报名;
(二)推荐产生的听证会参加人请推荐单位于2023年4月28日前将参加人员的姓名、性别、单位、职务和联系电话等相关资料告知秀山自治县发展改革委物价科(联系人:白川,联系电话:76662676)。
五、其他事项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所规定的程序,本次听证会举行的具体时间、听证人和听证会参加人名单、秀山自治县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成本监审报告和秀山自治县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方案等事项由县发展改革委于2023年5月中旬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25日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