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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41009138217H/2023-00012 [ 发文字号 ] 秀山财政社〔2022〕56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秀山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07-06 [ 发布日期 ] 2022-07-06

关于下达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

县卫生健康委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渝财社〔202255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下属单位县人民医院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1),。

该项目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为进一步加强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对照区域目标绩效表做好绩效监控和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请将确定的绩效目标经我审核后,分报市财政及主管部门备案。市财政局和市卫生健康委将加强对各区县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与下年度补助资金安排挂钩。

附件:1.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

养)中央补助资金分配表

2.区域绩效目标表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276

  

(此件主动公开)

秀山财政社〔2022〕56号附件1+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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