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2年困难群众救助市级补助资金预算(年中批)的通知
县民政局: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困难群众救助市级补助资金预算(年中批)的通知》(渝财社〔2022〕59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2年困难群众救助市级补助资金2411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含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乞讨儿童的应急处置、救助帮扶、监护支持、精神关爱等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支出)、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困难家庭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支出。
二、支出请据实对应列入“20819、20820、20821、20810”等相关科目。因低保、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项目采取按月打卡的方式发放,年底根据发放情况进行结算。请你单位根据专款下达和补贴发放情况,对剩余资金提出分配方案,按程序报批后实施。
三、请加强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对照本次下达资金的使用方向与要求,及时修订完善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并在预算执行中做好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2年7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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