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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41009138217H/2022-00447
  • [ 发文字号 ]
  • 秀山财政社〔2022〕59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成文日期 ]
  • 2022-07-07
  • [ 发布日期 ]
  • 2022-07-07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财政局
  • [ 有性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困难群众救助市级补助资金预算(年中批)的通知
日期:2022-07-07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2年困难群众救助市级补助资金预算(年中批)的通知


县民政局: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困难群众救助市级补助资金预算(年中批)的通知》(渝财社〔202259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2年困难群众救助市级补助资金2411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含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乞讨儿童的应急处置、救助帮扶、监护支持、精神关爱等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支出)、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困难家庭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支出。

二、支出请据实对应列入20819208202082120810等相关科目。因低保、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项目采取按月打卡的方式发放,年底根据发放情况进行结算。请你单位根据专款下达和补贴发放情况,对剩余资金提出分配方案,按程序报批后实施。

三、请加强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对照本次下达资金的使用方向与要求,及时修订完善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并在预算执行中做好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277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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