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和
市级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县卫生健康委: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和市级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社〔2022〕52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和市级补助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1、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该项资金支出时请列入“210 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该项目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按照规定使用资金,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为进一步加强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目标绩效表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请将确定的绩效目标经我局审核后,分别报市财政及主管部门备案。市财政局和市卫生健康委将加强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与下年度补助资金安排挂钩。
附件:1.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分配表(基础部分)
2.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分配表(增量部
分+绩效评价)
3.区域绩效目标表
4.2022年秀山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慢性病管理人数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2年7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秀山财政社〔2022〕53号附件3:基本公共卫生绩效目标表.xls
秀山财政社〔2022〕53号附件4:2022年重庆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慢性病管理人数.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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