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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41009138217H/2023-0002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秀山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10-10 [ 发布日期 ] 2022-10-10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直达资金三季度执行情况的分析报告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直达资金三季度执行情况的分析报告


财政部重庆监管局:

按照《关于定期报送直达资金执行分析报告的函》(财渝监函36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直达资金日常监管,现将我县2022年三季度直达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资金到位及拨付情况。

截至目前,秀山县收到当年直达资金139524.57万元,已经分配下达各项目主管单位(部门)139524.57万元,分配进度100.0%;支付107589.24万元,支付率77.1%。惠企利民补贴共计18393.5万元,其中:惠及人员补助金额18393.5万元,惠及230955人次。

(二)重大政策重要项目落实情况。

为更好做好直达资金拨付工作,我局要求各业务科室严格按照上级政策文件精神及要求开展直达资金分配工作,做好直达资金日常监督,确保资金按程序尽快拨付到位;同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深入贯彻落实各项重大政策,强化资金调度,优化重点支出顺序,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三)直达资金支付管理情况。

我县在直达资金支付管理上,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直达资金管理要求,规范直达资金分配、下达及拨付流程,强化资金使用和监管,按期分析和通报支出情况。利用直达资金监管系统和预算一体化信息系统,严格按照预警规则加强前端把控,关注监控预警信息追踪资金流向,强化红线、底线意识,严禁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

涉及到困难群体补助,如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等项目已全额安排用于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相关支出,综合运用“线上监管、线下核查、部门联动”等措施,会同民政部门不定期将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与财政供养人员、优抚对象、领取养老保险金等人员信息进行比对,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停发其最低生活保障待遇,重点监督直达资金使用“最后一公里”,确保资金直接支付给应享受对象。

二、建议意见。

一是进一步细化对直达资金支出进度考核管理,目前考核仅限于各级财政部门,对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督促和约束力度还有待加强,出现资金使用单位不积极的问题。建议将项目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纳入考核范围。

二是在强调提高直达资金支付率的同时,建议考虑到不同资金性质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考核指标,避免因直达资金支出进度考核从而可能引发的风险,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有为”。健全全局统筹抓、科室具体抓直达资金的管理机制。坚持学在深处、谋在新处、干在实处,牵头科室加强日常协调,按照资金管理要求,及时督促各业务科室与相关项目责任单位交流沟通,确保资金“一竿子插到底”,更好地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是保障重点领域“有力”。坚持以贯彻落实中央“六稳”、“六保”政策和兜牢“三保”底线为重点,着力支持社保、教育、医疗、就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民生领域,真正体现直达资金惠企利民,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有效”。进一步压实压细工作职责,督促各部门认真开展直达资金日常自查工作,增强资金使用意识,更加科学合理地使用直达资金。有效打通“盲点”、堵塞“漏洞”,促进直达资金安全高效使用,确保惠企利民政策快速落地见效。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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