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凤坝镇人民政府,县发展改革委、县人力社保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就业和人才中心:
根据《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方案》,经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研究,现将2023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稳定就业项目计划资金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安排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45万元,下达项目3个。
二、年终决算科目列报:“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21305)”。
三、请加强资金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做到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如发现违规问题,将收回违规资金,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主管部门及实施单位应严格落实扶贫项目绩效管理,及时完成扶贫项目绩效申报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附件:1.秀山县2023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稳定就业)项目计划资金表
2.秀山县2023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稳定就业)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1:秀山县2023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稳定就业)项目计划资金表.xlsx
附件2:2023年第一批衔接资金(稳定就业)项目绩效目标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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