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编号:2024006-2
一、投诉人
投诉人:重庆兆欣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收件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梨路216号13-14
法定代表人:赵天峰 联系电话:15730147007
二、被投诉人
被投诉人1(采购人):秀山县人民医院现代医院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咨询项目采购(第二次)
联系人:陈欣悦 电 话:023-76682302
地址:秀山县迎风路205号
被投诉人2(代理机构):秀山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023-76050070
地址:秀山自治县中和街道宜欣宜景苑1幢
三、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秀山县梅江镇中心卫生院空调工程
项目编号:XSX24A00006
项目采购(第二次)
项目编号:XSX24C00002
投诉人不服被投诉人未向投诉人作出的秀山县人民医院现代医院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咨询项目采购(第二次)(项目编号:XSX24C00002)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3月18日向我局提出投诉。我局依法于2024年3月18日予以受理。为查明事实,我局依法向被投诉人县人民医院,县交易中心发出《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暂停政府采购活动通知书》,县人民医院,县交易中心按要求向我局作出了书面回复。本投诉现已审查终结。
四、投诉处理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及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投诉事项1、2、3、4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投诉事项5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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