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廉政文化中心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编制委员会秀山编委【2012】5号文件批复设立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廉政文化中心。
县廉政文化中心职责:负责督促指导基层廉政文化阵地建设和廉政活动开展;负责本地廉政文化产品创作、宣传和展演展示;负责全县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督促;负责宣传反腐倡廉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未设科室。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 85.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85.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 万元,事业收入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收入较去年减少 7.79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 7.79 万元,项目支出减少 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85.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7058万元,教育 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 7.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万元,住房保障 3.65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 7.79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 7.79 万元,项目支出增加 0 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5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51万元,比2023年增加 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51万元,比2023年减少7.7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1 人,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减少;项目支出 10万元,比2023年增加 0万元,项目结转0万元。
我中心2024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 0万元,比2023年增加 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公务接待费 0万元,比2023年减少 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财政不保障),比2023年减少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 0 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杨凤兰 联系方式:023-76662700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版权所有: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主办: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002410002 ICP备案:渝ICP备18015756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4102500278号